证监会稽查总队
承办证券期货市场案件的机构
根据中央编办批复,2007年11月组建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稽查总队主要职责为:承办证券期货市场重大、紧急、跨区域案件,以及上级批办的其他案件。编制170人,局级领导7名、处级干部52名。现任总队长毛毕华。
新闻记载
新华网北京2008年11月16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随着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16日上午宣告成立,经历重大改革之后的中国证券执法体制初步形成。新的体制不仅实现了证券执法的集中高效管理,而且稽查力量将翻番。
改革内容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设立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二是合并稽查一局、二局为稽查局,即首席稽查办公室,这一机构已经开始运行;三是设立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核定编制170名;四是增加证监会派出机构稽查力量110名。
改革目标
这次改革完成后,证监会稽查人员将达到600人,比原来的人数增加一倍。有关案件的调查将分为非正式调查和正式调查两个阶段,与国际惯例一致。稽查局内设立案处,负责接收有关举报信息,进行即时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立案。
主要职责
在新的体制下,首席稽查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全系统的稽查工作;稽查局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案件调查,负责立案、复核及行政处罚的执行,负责跨境执法合作及行业反洗钱工作;稽查总队主要负责调查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等重大案件,以及涉及面广、影响大的要案、急案、敏感类案件;地方稽查局及各地方监管局的稽查力量,主要负责辖区内案件的调查,以及非正式调查和各类协查工作;行政处罚委员会负责所有案件的审理。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称,这次改革的重点,一是从制度上确定了证监会几年来推行的“查、审分离”模式,形成了调查与处罚权力的相互制约机制,提高了执法的专业、效率和公正水平;二是建立集中统一指挥的稽查体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作战效能;三是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了稽查力量。
几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对外开放程度的逐步提高,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呈现出新型化、多样化、网络化的特征,案发数量增多,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给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
证监会表示,执法体制的改革,就是为了优化执法资源,充实执法力量,加强组织管理,集中统一指挥,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新华社北京2012年12月30日电 中国证监会30日宣布,已批准稽查总队设立第六、第七支队,证券执法力量进一步得到扩充。
据介绍,证监会稽查总队第六、第七支队各50人规模,分驻上海和深圳,在稽查总队集中统一办案的体制框架内,负责查处上海、深圳及周边区域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这是证监会立足资本市场发展与监管的形势与任务的需要,不断强化执法体制、加强稽查力量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悉,上海、深圳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市场主体最密集的区域,也是证券市场案件多发、高发的热点地区,稽查执法任务一直非常繁重。同时,沪、深证券交易所也是监控市场异常交易和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最前沿。
上述部门负责人说,在沪、深两地增设直属的稽查执法分支机构,有利于监管部门更加贴近市场前沿,实现稽查力量下沉一线,进一步密切稽查部门与一线监控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
该负责人说,支队还将与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上海、深圳分局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追责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大对证券期货犯罪的查处打击力度。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08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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