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建立了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和全国统一的、跨部门的、自律性的证 券行业组织相结合的证券
市场管理体制。
1992年10月,我国正式成立了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 (证监委)和中国证券管理监督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其中证监委是我国证券管理的权利机 关,主任委员由国务院副总理兼任,委员由国家体改委、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工商行政管 理局等部门的领导担任。证监委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的宏观管理,证监会是证监委的办事 机构,根据证监委的
授权,依法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除上述政府机构外,我国还设立了自律性的证券管理组织──
中国证券业协会,它是1990年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民政部
注册登记后成立的
社团法人,是由证券经营机构主体会员
自愿组成的全国证券行业自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