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挂靠
个人资质证书挂到企业名下的行为
证书挂靠行规之一是挂证不挂章: 一般而言挂靠单位为“资质升级”、“资质换证”、“保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持证人(尤其是全国注册证书)与用证单位达成协议注册成功后,注册证(职称证)由用证单位保管,个人可合理借用后返还(如考试等);执业印章由个人保管,单位可合理借用后返还。
证书挂靠对象
企业资质Enterprise Qualifications,就是企业在从事某种行业经营中,应具有的资格以及与此资格相适应的质量等级标准。企业资质包括企业的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水平、工程设备、资金及效益情况、承包经营能力和建设业绩等。
有很多行业是不需要资质的,但也有很多行业比如建筑,若没有取得资质证书,就算拥有再多的注册资金,也不能承接施工。企业需要承接更大的工程,就需要升级企业资质,就催生了证书挂靠这个行业。
其实此类行为,政府是不提倡的;换句话说,证书挂靠是不合法的,所签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但协议并不是全没有作用的,有此挂靠行为的朋友还是要签协议或合同较妥。
所谓“挂靠”,就是一种帮助企业虚假用工的方式,残疾人名义上成为企业员工,但实质上不用到岗。
注意事项
1、挂证不挂章: 一般而言由中介推荐人才的挂靠单位为“资质升级”、“资质换证”、“保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持证人(尤其是全国注册证书)与用证单位达成协议注册成功后,注册证(职称证)由用证单位保管,个人可合理借用后返还(如考试、升级等);注册章由个人保管,单位可合理借用后返还。
2、合同签定周期:正常情况下按注册类证书的执业周期来定(如:建造师三年,造价师四年,结构师三年,建筑师两年等),企业和个人可将自身的情况告知相关挂靠顾问,并做相应的调整;职称证挂靠基本上是一年一签;
3、付款方式:据2009年的成交数据统计,一年一付的企业占80%;注册成功后按合同签定周期一次性付清的占15%;月付季付或半年一付的占5%;
4、关于定金:有些企业也称之为“预付款“,单位与 持证人签定协议以后, 持证人将单位注册所需资料(含原件)邮寄或直接送到用证单位;用证单位收到 持证人的相关资料及证件原件应该支付相应的定金,注册成功后转为挂靠费;如因持证人个人原因注册不成功, 持证人应该将定金退还用证单位,用证单位在收到 持证人已退还的定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原件返还 持证人。
5、关于挂靠费:任何注册证挂靠、职称证挂靠、资格证挂靠等持证人所取得的挂靠费均为“税后”价格。
6、费用全报销: 异地挂靠者,如需持证人到用证单位所在地所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误工费、等由用证单位全全报销;合同期间的注册证书继续教育费、培训费由用证单位负责。
7、多证合一: 持证人拥有多本证书者,需挂靠于同一单位(国家规定),付款方式不等于多证的总合,单位以使用证件的有效性支付挂靠费,能用几本证付几本证的挂靠费。
8、不参与投标: 人才证书挂靠的证书一般仅用于企业升级资质,资质换证或保级,不用于招投标或挂项目,不参与审图等工作,如确实需要,则按项目费用另算。
9、社保另算: 除证书挂靠费用外,根据当地人事部门政策,企业有可能需要为持证人缴纳社保等费用,此费用不计在证书挂靠费之内。
10、初始注册与转注册: 初始证为刚通过的资格证,注册新单位对企业而言注册流程相对繁琐,审批时间也比较久,但不会涉及第三家单位的转出手续,HR 工作时间上可以控制;而转注册证书的审批时间只要初始证的一半,同时转注持证人对证书挂靠市场行情把握度较高,基于这两方面原因,初始注册的挂靠费用一般会低于转注册的挂靠费用,(建议:新考出初始证持证人,建议尽快升级为转注册证书,先找个单位注册,不要在乎第一次的费用)。
11、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就位、年检及主管部门检查需要等。
12、约满退证: 为避免协议期满后持证人证书能顺利取回,一般在协议签订之后,用证单位应提前为持证人开好协议期满后的退工单(即解聘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或提前一到三个月开好;如持证人要转注册,用证单位应该开出同意转出单。
13、续聘: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14、寻企业方式:如果自己或朋友身边没有太多的资源,可以委托国内正规咨询机构进行挂靠,这样也许会较容易挂出去;或者还可以在网上发帖寻找,但这样就要看个人的运气了,因为这种方式企业回复率较低。
社会危害
现实中,“挂证”现象在会计、建筑、环评、水利等领域都存在。一些职业受到青睐,折射着相关行业蓬勃发展的态势。但也应看到,挂证人头多、在岗人数少,不仅违背执业规范和诚信原则,也影响工作效率与质量。特别是在医药、消防、监理等与生命健康、公共安全关系紧密的行业,如果因为“挂证”而造成隐患,后果不堪设想。据报道,一些行业挂靠费与风险高低成正比。
政府督查
2018年9月,国务院第六督查组对建筑工程企业、注册人员、中介机构等明察暗访发现,在建筑工程领域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在内的多种执业资格注册人员长期普遍存在“挂证”现象,对工程质量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督查组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对全国范围的违法“挂证”乱象进行彻查,对违法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切实加大监管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斩断挂证背后的利益链条,形成“个人违法行业禁入,企业违法危及生存”的震慑效应;加快推进信息化监管手段的应用,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从根本上消除违法行为的政策空隙。
为推进简政放权、推动“双创”事业发展,近年来,国务院已陆续取消了数百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事实证明,随着改革的深化,很多职业资格许可不再是“硬杠杠”,减少企业租借从业证书的需求,从源头上压缩“挂证”空间。
早在2017年,人社部就专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并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集中打击,收效显著。新形势下,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灵活采取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让“挂证”无处逃遁。针对跨省“挂证”等新套路,可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打破信息壁垒,提升查处效率。此外,还应提高违规成本、加大惩戒力度,对涉事个人、企业、违规中介等全面追责,通过行政处罚、集中曝光、纳入失信黑名单等方式增强警示效果。
国家规定
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虚假挂靠残疾证行为,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央视曝光
2023年3月5日,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杨某在两个月时间里花钱办了20多本与建筑行业相关的证书。杨某怀疑自己被骗了。随后,专案组对此案展开了侦查。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历时半年,辗转多地,找到500多名被害人调查取证,成功告破此诈骗案,涉案金额多达8000余万元,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7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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