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师,汉语词汇,拼音是sòng shī,释义是指帮人办理
诉讼事务的人,旧时以替打官司的人出主意、写状纸为职业的人。
《
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一:“他本是儒家之女,精通文墨,不必假借讼师,就自己写了一纸
诉状。”
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威逼》:“彼讼师者,揑影抟沙,未可深信,须众证分明,显有实据,然后可拟也。”
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一·词颂》:“被告抄状入手,乃请
刀笔讼师又照原词多方破调,骋应敌之虚情,厌先攻之劲势。”
聂绀弩·《打倒爸爸》:“一个人跟弟兄打官司,赖讼师的力量打赢了,他感激讼师说:你待我情同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