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玉烛
镇江博物馆收藏的文物
唐代文物,1982年出土于江苏省丹徒丁卯桥唐代银器窖藏出土。现藏镇江博物馆
唐代,1982年出土于江苏省丹徒丁卯桥唐代银器窖藏出土。现藏镇江博物馆。 高34.2厘米。通体银质,花纹鎏金。龟座刻画逼真,银龟昂首曲尾,作匍匐之态,四足着地以支撑整件器物。银龟背部隆起,阴刻有龟裂纹,龟背之上有双层莲花座,上承圆柱形筹筒。以龟为座,背负一有盖圆筒,宛如龟背上竖立一支金色蜡烛。筒盖卷边荷叶形,上有葫芦形钮,盖面刻鸿雁及卷草等花纹。盖与筒身子母口相接。筒身刻有龙风图案,另外在筒身的 下部四个腰形圈内各饰一对飞鸟。筒身正面 錾 一开窗式双线长方框,方框内刻“论语玉烛”四字。《论语》为儒家经典;“玉烛”二字始见于《尔雅·释天》:“四时和谓之玉烛”此器因此而得名。玉烛的座是银龟,龟是四灵之一,古人把龟视为祥瑞之物。以龟负玉烛为造型,是符合古人的思想意识和社会习俗。[1]
这件鎏金龟负“论语玉烛”银器是唐人饮酒时盛放酒令的筹筒。筒内有鎏金酒令银筹50枚,这些酒令筹的形制大小相同,均为长方形,切角边,下端收拢为细柄状。每枚酒令筹的正面刻有行酒令的令辞,令辞上半段采自《论语》语句,下半段是酒令的具体内容,包括“自饮(酌)”、“伴饮”、“劝饮”、“处(罚)”、“放(皆不饮)”、“指定人饮”六种,分别规定了六种饮酒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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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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