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然的区分》是一本图书。
关于自然的区分的思想是爱留根纳全部哲学思想的核心。在《论自然的区分》一书中,爱留根纳一开始就对“自然”作
《论自然的区分》出了规定。“自然乃是一般名称,指的是全体存在的与不存在的”,是“心灵所能了解的或者超越心灵力量所能及的全部事物”。显然,这里的自然是一个包罗万象的最广泛的概念。爱留根纳首先区分了四种自然:(1)创造而非被创造的自然,它包括存在和不存在的一切的原因,指的就是上帝;(2)被创造又能创造的自然,它是众多的创造的原因,指的是存在于上帝之中的诸理念,其统一就是逻各斯;(3)被创造而不能创造的自然,它是由于在时间和空间中产生出来而被认识的,指的是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是上帝理念的表现;(4)不创造又不被创造的自然,作为一切事物的终极目的,指的仍是上帝。这样,万物产生自上帝,又复归于上帝。上帝创造万物,无非是说上帝现存于万物之中,上帝是一切存在的本质。整个自然在上帝这里达到了统一。这种思想无疑为后世的泛神论洞开了门户。《论自然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