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事于宰相书》是唐代李翱创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论事于宰相书
凡居上位之人,皆勇于进而懦于退,但见已道之行,不见己道之塞,日度一日,以至于黜退,奄至而终,不能先自为谋者,前后皆是也。阁下居位三年矣,其所合于人情者不少,其所乖于物议者亦已多。奸邪登用而不知,知而不能去;柳泌为刺史,疏而不止;韩潮州直谏贬责,诤而不得。道路之人咸曰:“焉用彼相矣。”阁下尚自恕,以为犹可以辅政太平,虽枉尺犹能直寻,较吾所得者,不啻补其所失,何足遽自为去就也。窃怪阁下能容忍,亦已甚矣。昨日来高枕不寐,静为阁下思之,岂有宰相上三疏而止一邪人,而终不信?阁下天资畏慎,又不能显辩其事,忍耻署敕,内愧私叹,又将自恕曰:“吾道尚行,吾言尚信,我果为贤相矣。我若引退,则谁能辅太平耶?”是又不可之甚也。当贞观之初,房、杜为相,以为非房、杜则不可也;开元之初,姚、宋为相,以为非姚、宋则不可也。房、杜、姚、宋之不为相,亦已久矣,中书未尝无宰相,然则果何必于房、杜、姚、宋?况道不行,虽皋陶、伊尹,将何为也?房、杜、姚、宋,诚贤也,若道不行,言不信,其心所谓贤者,终不敢不进,其心所谓邪者,终不敢不辩,而许敬宗、李义府同列用事,言信道行,又自度智力必不足以排之矣,则将自引而止乎?将坐而待黜退乎?尚自恕苟安于位乎?以阁下之明,度之当可知矣。凡宪己事则不明,断他人事则明,己私而他人公,勇易断也。承阁下厚知,受奖擢者不少,能受阁下德而献尽言者未必多,人幸蒙以国士见目,十五年馀矣,但欲自竭其分耳,听与怪在阁下裁之而已。
作者简介
李翱(772—836),唐代思想家,文学家。字习之,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东)人,一说为赵郡(今河北赵县)人。李翱自幼“勤和儒学,博雅好古”,是唐德宗贞元年间(785—804)进士,曾历任国子博士、史馆修撰、考功员外郎、礼部郎中、中书舍人、桂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等职。著有《复性书》和《李文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