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舜民
明代官吏
许舜民(1565--1599),字瞻蒲,又名三千,河间知县,坊子区车留庄乡东王松村人。少时读书,敬重历史上气节高尚的人。1591年(明万历十九年)中举,1598年(万历二十六年)中进士。
勇斗劣绅
1599年(万历二十七年),他与3位同事被吏部派往河间府为官。其中一人分配到河间县任知县,因害怕地方劣绅王虎势力,迟迟不敢赴任。他闻知王虎乃当朝辅臣沈一贯的小舅子,并假借首辅江陵相的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无恶不作,极为愤慨,提出与同事换任。获准后,毅然奔赴河间县就任。
京师至河间县仅数百里,就任途中,呈状喊冤者拦轿跪接,到达县衙时状告王虎的呈单巳装满了行箧。许舜民一改历任下车先拜见乡绅名流的陋习,独居书房翻阅卷宗。当他看到王虎霸占田地,强占民房,奸淫妇女,乱杀无辜的大量罪行时,十分愤怒,即令在全县广贴告示,让喊冤者勿怕权贵,指名道姓地控告,并派人逐一落实王虎罪状。没几天,接到的状纸,在案桌上就有数尺之厚。
经过暗查私访,他掌握了王虎的确凿罪证,命人将他传到县中,升堂审理。他历数王虎罪行,又晓以大义,望其认罪伏法,争取从宽处理。在大量事实面前,王虎不仅百般抵赖,拒不认罪,而且咆哮公堂。他拍案而起,指着王虎道:“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何况尔等劣霸”,遂掷去乌纱,令县役施加重刑。因县役们平时也深受王虎欺凌,用刑格外加力,当场将王虎打死。
许舜民回到书房,为不连及他人和部属,吞金自杀。消息传开,河间县民众十分痛心,不远千里,把两千斤重的竹叶碑运到他的家乡,立在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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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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