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朝光,本姓谢,生于
饶平县东界所城。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海盗许栋引
倭寇袭扰
大城所(今所城),原是海阳县下外莆都东湖谢氏之子,许朝光在
潮州等沿海大规模的劫掠,遭到潮地各宗族筑寨的反击和官兵的征剿而消耗力量,后许朝光由该集团帮派矛盾,为其手下头目莫应夫杀死。
本姓谢,生于
饶平县东界所城。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海盗许栋引
倭寇袭扰
大城所(今所城),杀死其父,掳占其母,以他为子。长大后跟许栋为海盗。三十七年(1558年)春,于石碑地方设伏兵,杀死从
倭寇归来的养父许栋,统领许栋所有队伍,自立为澳长,占掳海阳的辟望、牛田洋和夗江(今夗浦)一带,对往来船只征税盘剥。三十八年勾引
倭寇千余人侵掠海门、南澳、
黄冈和揭阳等地,被各地官兵打败。四十年二月四日,继
吴平洗劫
大城所之后,率其队伍擒掠大城所居民向明朝地方政府报功。四十三年
戚继光、
俞大猷在广东大破
倭寇。八月许朝光被其属下头目莫应敷(一作莫应夫)所杀(一说为陈沦海所杀)。
明,许朝光海上为盗,勾引
倭寇合伙劫掠潮地,后虽接受招抚,但“贼性”未改,继续干其海盗的老本行。数十年,横行海上,破坏潮地社会生产治安,为害不浅。
许朝光原是
海阳县下外莆都东湖谢氏之子,饶平大海盗许栋杀其父,掳其母。许栋无子,收养朝光为子。许朝光长大后,悉许栋杀亲生父之情,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把许栋杀死。随后,朝光统领许栋旧部,并自立为澳长,在海阳
辟望村、揭阳牛田洋及夗浦进行“计舟榷税”,对商船“抽分”,名叫“买水”。这种做法,虽非明王朝“法纪”所容,但对海商来说,“买水”后可以船货安全,为潮州海商所接受。“买水”之例一开,为以后的海盗所效仿,明朝天启崇祯间
郑芝龙,清嘉庆的郑一嫂石氏、
蔡牵、朱贲等海盗皆效法许朝光“抽分”之法,与官府争夺商税。
许朝光为了进一步巩固、发展其海上掠夺的地位,一方面以地处漳、潮海洋交界
南澳岛为“巢穴”。另一方面收罗被
戚继光、
俞大猷征剿的中国大海盗
王直余众,这些部众大多来自漳州、
泉州、
温州、
绍兴等地,由此,许朝光的劫掠海域扩大到闽浙等。
许朝光在
潮州等沿海大规模的劫掠,遭到潮地各宗族筑寨的反击和官兵的征剿而消耗力量。嘉靖三十七(1588)十一月,许朝光在牛田洋勾结
倭寇。
倭寇千余人由钱冈渡进袭凤山,被凤山乡绅陈南野率领勇士击溃,遗弃贼骑及武器一批,但元气未损。随后转掠和平,赤寮以及棉湖等地。嘉靖三十八年(1559)十一月,许朝光再次引
倭寇千余人登陆磊口,攻
海门千户所,又被官兵打败,伤亡甚多;四十年,许朝光又再次联合倭寇攻陷大埕所,次年攻玄钟,所到之处焚烧房屋,掳掠妇女和抢劫财物,致使一些村落成为
废墟。
历代统治者对各种民变都采取一手硬一手软的方法,即镇压与招安相结合的策略。嘉靖年间,潮州吏治败坏,民变、倭患此起彼伏,官府没有足够的军事力量来剿灭许朝光等海盗集团,因此招抚许朝光,而许长期劫掠,官军征剿乡兵截击,也已疲惫不堪,同意招抚,争取喘息时机。嘉靖四十二年,许朝光同官方谈判招安的具体事宜,提出苛刻的要求:“本人入城招安,入城后不能关闭城门,不能斥去左右随后,不能解除随从所持兵器。各城门都要兼备本人手下人员守护。入城时应当用特殊礼宴请,县佐首领官必陪在身旁,宴毕后必立即出城,不能命令我等拜见府道大人。”官府迫于无奈,只能同意他的不合理的要求。对许朝光入城,官府却没有半点约束,让其大队人马进城,这招抚见官变成一次大规模的海盗武装示威行动。许朝光虽接受“招抚”,但仍干其剽劫抢掠的勾当,占据揭阳牛田洋,向一切商船“抽分”。这劫掠的收税活动,更是由于许朝光接受招安而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后许朝光由该集团帮派矛盾,为其手下头目莫应夫杀死,其部从为莫统领,继续占据东湖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