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帐凭证核算形式
财会学术语
记帐凭证核算形式是指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并据以登记总分类帐的一种会计核算形式。直接根据记帐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帐,是记帐凭证核算形式的主要特点。在记帐凭证核算形式下,记帐凭证一般采用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三种格式,也可以采用通用的格式。帐薄设置一般采用三栏式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三栏式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可根据管理的需要设置。
记帐凭证核算形式的记帐程序是:
(1) 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各种记帐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帐凭证)。
(2) 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3) 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或记帐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帐。
(4) 根据记帐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帐。
(5) 月末,将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明细分类帐的余额与总分类帐有关帐户的余额核对。
(6) 月末,根据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的资料编制会计报表。
记帐凭证核算形式简单明了,手续简便,方法易学。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小、业务量较少的企业和单位。但根据记帐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帐,工作量较大,也不便于对会计工作进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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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7-07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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