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礼局
宋官署名
宋官署名。大观元年(1107)置,以执政官兼领,以两制大臣充详议官,掌议定各项礼制,政和三年(1113)修成《五礼仪注》,即今传《
政和五礼新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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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0-28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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