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议事程序的学问,称为“议事学”:13;研究议事程序,并编写为规范的书籍,称为议事规范。现代议事
程序的基本内涵,是成员发言权利自由平等、主席(议长)公正中立、服从多数且尊重少数的原则上;以此精神,建立公认的议事程序,帮助团体有效率地做出决策:16-18。
从各国国会、地方议会、行政部门会议、(例如联合国大会),到一般民间团体、组织、公司的会议,都自有一套带有地方特色或组织属性的议事程序:3;但其程序规则来源,大致上有七种:
宪法规定、法律规定、议定规则、司法判例、议事学著作、会议规范、习惯与惯例。其中,民间组织、团体及公司通常采用后三者,即使用已编定之会议规则,或奉行该组织既有的会议习惯;而政府单位及立法机构,则大多有法律或行政命令规范如何议事:3。
带有民主主义、自由主义和法治精神的议事程序,最初始于英国国会,而后普及全球。现代英国国会建立前,虽有古希腊的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国的人民大会,或各种基于皇权或王权统治需要而召开的国政会议,例如古中国的朝议;但其内涵皆与现代民主、自由、平等、法治精神相去甚远:15。1801年,美国第三任总统汤玛斯·杰佛逊任美国参议院院长时,参考英美两国议事惯例,撰写《美国参议院议事规则手册》,首开成文议事规范滥觞,受历届美国国会用为程序;75年后,1876年,美国陆军准将亨利·马丁·罗伯特整理编写美国众议院议事规则与惯例,出版《罗伯特议事规则》,提供民间团体使用,成为通行现代议事程序的国家、地区中,最广为使用的民间议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