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决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职决定
讨论决定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职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属于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市(地)、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决定前应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9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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