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口授田
按人口分配和占有土地的形式
计口授田是5—8世纪中国封建王朝施行的按人口分配和占有土地的形式。一般在屯田制和均田制两种形式下出现。在屯田制形式下,多存在于民屯中。北魏王朝建立前后,中国北部地区由于长期战乱,劳动者大量死亡逃散,土地荒芜,留在原地的农民不堪沉重的徭役负担,多荫附于世家大族,使赋役来源减少。于是政府采取强制的迁徙手段,把游民控制在土地上,组织农业生产。天兴元年 (398年) 首先在代京一带计口授田。
在大宁、平城一带,组织约五六十万个劳动力的屯垦大军。屯垦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生产的粮食按分成制在政府与屯垦者之间进行分配。国家设专职人员管理屯垦。人口、土地、地租皆有档案,以备检查监督。垦种者被纳入类似军队的编制中,无改业自由。其授田数额一般为每人40亩,中男20亩,实施地区包括畿内和其他地方。北魏前后各代分配土地和屯田时,亦间有计口授田方法实行。孝文帝太和九年 (485年) 实行均田制。将无主荒地 (包括有地权争执的土地) 按人口分配给从世家大族清查出来的原“苞荫之户”和原逃亡的农民等,规定露田还授和桑田的买卖办法,地主、农民、奴婢及满4岁的耕牛皆可授田,国家按丁征收租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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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9-04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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