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率是一定时期内 (通常指一年)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数占同期全部出生人数之比。用百分数来表示。在70年代,计划生育规定“晚、稀、少”,即晚婚、两胎之间生育间隔期要长、生育的子女不超过两个。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按政策规定经过批准可以生二胎。按以上规定出生的婴儿,即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数。计划生育率是检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的综合指标。计划生育率的高低,与计划生育的质量成正比。在全部出生人数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人数越多,表明计划生育的工作搞得越好。相反,在全部出生人数中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数越多,则表明计划生育的工作搞得不好。
能综合地反映国家关于
婚龄、生育子女数和生育问隔等政策要求的执行程度,比
出生率、
人口自然增长率更能准确地反映计划生育工作的质量、计划生育率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
社会主义国家所特有的
统计指标,它反映了
社会主义制度下全社会范围内实行生育计划化的程度。
计划生育率=计划内出生人数÷同期出生总人数×100% ,出生总人数指出生时有生命标志的活婴数,只要有一瞬间的生命现象都应计算,但不包括
死产数,符合计划生育要求,指在统计期内,按现行
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如妇女的
生育年龄、生育孩次、生育间隔等)生育的活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