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戒是防敌袭击和侦察的警卫措施。是战斗保障的内容之一。警戒通常分为对地面警戒、对空警戒和对海上警戒。
分类
按空间,分为地面警戒、海上警戒、空中警戒;按任务范围,分为对地警戒、对海警戒、对空警戒。
地面警戒又可分为战斗警戒、行军警戒和宿营警戒。
目的
目的是防止敌人侦察、袭击、破坏,掩护主力机动、展开、作战、宿营或休整。
发展
“警戒”一词较早见于中国《六韬・虎韬・金鼓》中的“敌人若来,视我军之警戒,至而必还”。
春秋战国时期,军队作战、行军、宿营时,就派出斥候、游兵或散骑担任警戒。
16世纪下半叶,明代军队在受敌威胁的方向上都派有警戒。随着军事技术的发展,警戒的空间范围扩大,警戒的种类和手段增多。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又出现了空中警戒和对空警戒。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及战后,随着雷达、无线电、红外线、激光等技术侦察器材的快速发展,对地、对空、对海警戒,以及地面、空中、海上警戒能力大为提高,可形成全方位、大纵深、多手段的警戒配系。
要求
警戒通常根据敌情、任务和地形来组织。基本要求:统一使用各军种、兵种的兵力、器材,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建立全方位的警戒配系;严密组织对重要方向、地区、目标和接合部的警戒;合理确定警戒兵力的编成、任务和派出时间、距离;周密组织本级警戒分队与上级、友邻警戒分队、地方武装力量的协同动作;建立顺畅的通信联络,规定通信联络的方法和识别信号。
兵力
警戒的兵力,根据被警戒部队的编成、配置和敌情、地形而定。有条件时,以直升机配合地面警戒分队行动,保障主要方向、翼侧、接合部及指挥所、后方基地等重要目标的安全。担任警戒的分队、人员须时刻做好战斗准备,以各种手段制止敌人侦察,并及时报告情况。对警戒分队须组织火力支援和掩护。当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适时调整或加强警戒兵力,恢复被破坏的警戒配系,组织换班或撤出。警戒分队撤离警戒地区时,须明确撤出的时间、路线、到达位置和安全保障措施。未来信息化战争中,军队遭敌侦察和突然袭击的可能性增大,警戒任务将更加艰巨。随着侦察、观察技术装备器材的发展,警戒手段将更加多样,警戒配系将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