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刑法学》是是2008年6月1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
陈兴良。《规范刑法学》阐述的是一种内在于法条,依附于法条的法理,法条所承载的规范在《规范刑法学》中占据着中心的地位,从法条出发,并最终以法条为归宿,对刑法理论进行规范的审视。这个意义上的刑法学,就是《规范刑法学》所谓规范刑法学。
刑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部门法学。刑法学以刑法为研究对象,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刑法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陈兴良:1957年生,浙江义乌人。1982年1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12月和1987年12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分别获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12月至1997年12月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1998年1月至今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1997年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培养计划,1999年当选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2007年获
美国法律社会学协会国际学术奖。
第四十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
介绍卖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