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采择是指儿童推断别人内部心理活动的能力,即能设身处地理解他人的思想、愿望、情感等。观点采择的本质特征在于个体认识上的去自我中心化,即能够站在他人的角度,从他人的角度看待问题。
观点采择是指
儿童推断别人内部心理活动的能力,即能设身处地理解他人的思想、愿望、情感等。观点采择的本质特征在于个体认识上的去自我中心化,即能够站在他人的角度,从他人的角度看待问题。为此,个体必须首先能够发现自己与他人观点之间潜在的差异,把自己的观点和他人的观点区分开来。但是,区分自己与他人的观点并不等于采择他人的观点,只有在区分的基础上对他人的观点作出准确的推测,才可以说是真正具备了观点采择的能力。观点采择能力是在广泛的社会互动、在丰富多彩的社会线索的刺激下发展起来的,对于儿童的个性社会性发展有重要的影响。
一些当代的发展心理学理论家和研究者发展了
皮亚杰有关儿童认知的观点,提出了各种描述儿童观点采择能力发展的阶段模型。主要有两种理论模型:
弗拉维尔(Flavell)把儿童采纳观点时发生的一系列认知心理动作按照发生顺序分为4个阶段:1.存在阶段。认知者评价他人有与自己不同的观点(态度、知识等)的可能性,儿童认识到对于某一事件或情景,人们彼此之间存有不同的观点。2.需要阶段。儿童认识到有必要对他人的观点作出推断,以便达到其人际交往的目标,说服别人,在游戏中获胜等。3.推论阶段。这一阶段的认知活动包括除感知以外的所有心理活动。这些活动的目的是推论出某一特定情景中他人的观点,即角色特性。4.应用阶段。个体把自己推断出的信息应用于随后的行为中,如对别人说什么,怎样说等。
塞尔曼用“霍莉爬树”的两难故事研究了儿童的观点采择能力。塞尔曼根据儿童的反应,将观点采择能力的发展分为5个阶段:阶段0:自我中心的观点采择。儿童不能区分自己对事件的解释和他们认为是真实的或正确的事情。阶段1:社会信息的观点采择(约6~8岁)。儿童意识到别人有不同的理解和观点。阶段2:自我反省的观点采择(约8~10岁)。儿童意识到,每个人都知道别人有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不仅知道别人有不同的观点,而且能够意识到别人的观点。阶段3:相互的观点采择(10~12岁)。儿童能从第三者、共同的朋友的角度来看待两个人的相互作用。阶段4:社会和习俗系统的观点采择(12~15岁以上)。儿童认识到存在着综合性的观点,而且也认识到“为了准确地同他人交往和理解他人,每个自我都要考虑社会系统的共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