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区域经济、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旅游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发展目标、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职能职责
(二)监测、分析辖区内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协调解决市场运行中的重大突出问题;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区流通行业依法、守信、文明经营;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各类经济信息,为辖区内商贸企业提供各类信息、咨询等服务。
(三)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和完善现代流通产业体系,促进新型流通业态发展。
(四)拟订全区年度外贸工作计划,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指导辖区内外贸企业做好争取资金和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协调外贸企业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
(五)拟订全区外商投资计划、政策、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做好利用外资工作;参与国内外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搞好对外经济合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的行为,并为其排忧解难,搞好服务。
(六)拟订全区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产业政策意见;做好对辖区内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工作。
(七)指导全区旅游业健康发展,监督辖区内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培育都市旅游市场,指导辖区旅游产品的开发和经营。
(八)负责做好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创建工作。
(九)为市场主体和辖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十)积极做好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为辖区公共建设服务。
(十一)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机构
责任科室:办公室、发布机构:区商务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