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协调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区级产业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区委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组织和协调全区贯彻落实中省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负责提出全区加快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衔接中省市发展规划,推进实施中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落实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国际大都市等规划和意见。
(三)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
(五)拟定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结构调整及时提出建议。编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组织和协调按项目争取中、省、市各类专项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转报和备案项目。
(六)组织编制全区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研究制定全区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和协调策划包装项目及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包装策划及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区特色小镇建设工作。
(七)组织和协调全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做好产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制定全区产业结构调整意见,负责全区服务业、物流业发展相关工作。
(八)贯彻落实中省市创新驱动战略规划,推动实施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协助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区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全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事业发展相关政策。做好全区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分析、研究并提出我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参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综合协调推进全市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成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综合协调管理工作,推进能源市场建设。贯彻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协调区供电部门做好我区电力事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十一)深化价格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进行价格监测、成本监审及定价管理。开展价格法规政策的宣传、咨询等公共服务,处理价格矛盾纠纷。负责对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务价格进行认定与鉴定。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执行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意见。按照市级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区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区粮食(含食用油)储备。负责全区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三)负责做好相关目标考评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的综合协调,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区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引领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制,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深化投融资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电、机要、信息、保密、督办等文秘工作;负责办公用品采购、会议组织、档案、信访及对外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管理、工资、三金、财务、固定资产等专项工作。负责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并督促检查落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务公开、12345热线及网络舆情监测工作;负责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及人才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及考核,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及隐患摸排等工作;负责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活动的组织开展。负责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研究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经济运行监测,进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研究涉及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区贯彻落实中省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措施。受区委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负责本单位营商环境的牵头工作。
(三)项目投资科
组织编制全区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研究制定全区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和协调策划包装项目及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及西部大开发相关工作。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结构调整及时提出建议。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转报和管理权限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负责权限内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并做好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央资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编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组织和协调区级部门和街道按项目争取各类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工作。
(四)资环科
贯彻实施全市绿色发展相关规划、政策,协调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研究拟订节能降耗规划、年度计划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完成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负责全区节能降耗项目和产品、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和产品的专项资金申请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节能降耗产品、新能源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辖区内相关能源管理工作。负责我区电力行业的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及与电力相关的变电站建设工作。
(五)产业发展科
组织和协调全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做好产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研究制定全区产业结构调整意见,拟订全区产业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服务业、物流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市创新驱动战略规划,推动实施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协助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区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全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全区特色小镇建设,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调全区PPP工作开展,承担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负责研究拟定全区惠民实事年度计划,协调有关部门按序推进。调查、研究全区教育、文化、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做好全区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分析、研究并提出我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我区人口发展规划,协调处理人口政策衔接问题。负责组织开展创新改革中的相关工作。
(六)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研究拟订区级储备粮的规模、布局以及收购、轮换、动用计划和建议。指导协调全区粮食购销、产销合作和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统计,归口管理粮食相关统计工作。负责粮油仓储企业备案工作,落实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推动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粮食流通、加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负责投资项目管理。承担粮食流通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工作。
(七)价格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服务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措施和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措施,监测、分析辖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和趋势。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施定价管理和成本监审。负责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政策咨询宣传工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主任:王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