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是负责地方志行政管理和编纂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也是西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地方志编纂、续修工作的方针,负责拟定全市地方志工作发展规划,制订西安市地方志编纂、续修工作方案,承担《西安市志》的编纂、续修任务,指导市级各部门的修志工作。
(二)规划、审查、批准市辖各区、县和乡镇志的编纂、续修方案,督促指导并检查落实市辖各区、县志书和年鉴的编纂工作。
(三)研究地方志编纂、续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按政策规定解决有关原则问题。
(四)负责区、县地方志稿的复审和乡镇及部门专业志稿的终审,指导并批准区、县、乡镇和部门专业志的出版工作。
(五)整理、校注、出版旧志。
(六)培训修志队伍,开展地方志学术活动。
(七)编纂、出版、发行《西安年鉴》。
(八)收集、保管、研究各类地方史、志的成果,向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提供地情资料和信息方面的服务。
(九)开发、管理《西安市志》、《西安年鉴》等地情资料丛书及其出版物。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秘书处
职责:协助领导处理政务,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档案管理,承办机关公文和文秘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以及安全保卫、消防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市志处
职责:负责组织编纂、续修《西安市志》的具体工作。拟定市志编纂、续修工作的方案及有关制度;指导、协调、督促、审定市级各部门专业志的编纂工作;承担市志部分分志的编纂工作;具体组织市志各分卷的总纂、送审和出版工作;培训市志各承编单位修志人员,开展方志学术活动。
区县志处
职责:负责市辖各区、县志的编纂及续修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志稿复审工作;协助、指导各区、县组织编修重点乡镇志、街道志和村志工作;协助各区、县培训修志人员。
地情资料处
职责:负责《西安地方志》出版;负责收藏和保管市志、区县志、年鉴以及各类地情文献资料,建立地方志档案;负责整理、校注、出版旧志,组织编纂、出版、发行地情丛书,并向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提供地情资料和信息方面的服务。
年鉴处
职责:负责组织、编纂《西安年鉴》的具体工作;负责年鉴编辑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开展年鉴学术活动;指导区、县及市级部门年鉴编写工作。
机关总支
职责:负责组织机关党员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考察、发展新党员,领导机关工会、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现任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