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孟飞(1908--1972)原名裴鸿昌,山西灵石河南村(金旺村)人。
1925年考入太原成成中学,半年后因家贫辍学,跟亲戚赴安徽学徒。1929 年再次在成成中学复学。1931 年考入北平读高中。“九·一八”事变后,在爱国学生运动影响下,参加孙殿英的学兵队,由周匡、于克三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至张家口在冯玉祥领导的抗日同盟军当文书。继入北平镜湖中学学习,同年考入北平大学法商学院。毕业后,“芦沟桥事变”发生,回乡动员全家抗日,并改名孟飞,参加抗日救亡工作,历任中共晋察绥同乡会书记、北平市南城区委书记。1937年8月后,历任中共晋中特委、长治特委、太南特委、太南地委书记。1940年在延安中央党校学习,任《解放日报》编委兼管采访通讯部。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共太岳区党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长、社会部长、军区副政委。1946年,家乡开展反奸清算斗争,说服母亲,将全部家产交政府处理。1947年8月,调任中国共产党豫陕鄂边区前委和后委书记、中共豫西区党委书记、河南省委宣传部长、副书记兼第三书记。1952年调中共中央中南局任组织部长。1954 年后任中组部副部长和财贸部副部长。1958 年调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1962 年调任甘肃省委任常务书记,曾当选为党的七大、八大代表。“文化大革命”期间,于1972年2月24日被迫害致死,终年 6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