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时间
当事人约定的船舶所有人使船舶装货或卸货而不收取额外运费的期限
装卸时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船舶所有人使船舶装货或卸货而不收取额外运费的期限。航次租船时间风险在船东一方,航次完成时间长短与船东经济效益紧密相关。因此,一般合同中会规定装卸时间,租船人应在此约定的装卸时间内完成装卸工作,若不能按时完成,则超过时间为滞期,租船人应支付船东约定的滞期费;若提前完成装卸作业,提前时间为速遣,船东应支付租船人约定的速遣费。租船实务中,也有合同约定装货港的装货时间,而卸货港为“按港口习惯速度”,或者两者相反,或者装卸两港均为CQD。该CQD的约定表示租船人不承担装货和/或卸货的时间风险。装卸时间起算的起码条件有:①船舶必须是一艘“到达船舶”。②船舶已准备就绪可以装货或卸货。③已递交有效的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当船舶符合上述三条件后,扣除合同约定的通知时间,装卸时间开始起算。
规定方法
装卸时间的规定方法很多,其中主要有下列几种:
1、日(Days)或连续日(Running Days;Consecutive Days)
即每一天,连续经过、中间不存在中断,包括所有的日子,如周六、周日和假日等。英美判例法的不断发展,确认了连续日的含义与日(day)完全相同。即不论是由于天气原因不能装卸货物,还是因为节假日不能装卸货物,装卸时间都连续计算,不作任何扣减。
2、工作日(working day)
工作日是指在港口当地,按照港口当地的习惯,进行正常装卸作业的日子。而休息日,例如一般国家规定的星期日或伊斯兰教国家规定的星期五,不属于工作日。但在实务中,即便是国家规定的休息日,有些港口也进行工作,特别是星期六,有些地方规定是休息日,有些地方规定上半天班,那么算不算休息日呢?容易引发争议,所以最好在合同中给予明确。根据《1993年航次租船合同装卸时间解释规则》,工作日是指没有被装卸时间明确排除在外的日数(Working day shall mean days not expressly excluded from laytime)。根据该术语的解释,合同中没有明确从装卸时间中扣除的日期均应作为工作日,不论是星期六、星期日还是节假日,只要合同中没有明确扣除的话,都不能扣除。节假日主要指公共节日,不包括星期天或者星期六。而根据l980年租船合同装卸时间定义,工作日是指没有被租船合同明确排除在装卸时间外,并且也不属于节假日的日数或部分时间(Working days means days or part thereof which are not expressly excluded from laytime by the charter party and which are not holidays)。根据该术语的解释,除了节假日,合同中没有明确从装卸时间中扣除的日期均应作为工作日,不论是星期六还是星期日都不能给予扣除,除非合同有明文规定。由于对工作日的解释和规定不同,需要在合同中明确适用l993年航次租船合同装卸时间解释规则还是1980年租船合同装卸时间定义。
3、累计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s of 24 Hours)
这是指在好天气情况下,不论港口习惯作业为几小时,均以累计24小时实际作业时间作为一个工作日。如果港口规定每天作业8小时,则一个工作日便跨及几天的时间。这种规定对租船人有利,而对船方不利。
4、连续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s of 24 Consecutive Hours)
这是指在好天气情况下,可以作业的24小时算一个工作日,而不管实际是否作业,中间因坏天气影响而不能作业的时间应予扣除。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昼夜作业的港口。当前,国际上采用这种规定的较为普遍,我国一般都采用此种规定办法。
注意事项
1、除了具有一定含义的日数表示装卸时间的办法外,有时关于装卸时间并不按日数或每天装卸货物的吨数来规定,而只是按“港口习惯速度尽快装卸”(To load/discharge in customary quick dispatch,CQD),这种规定不明确,容易引起争议,故采用时应审慎行事。
2、为了计算装卸时间,合同中还必须对装卸时间的起算和止算时间加以约定。
关于装卸时间的起算时间,各国法律规定或习惯并不完全一致,一般规定在船长向承租人或其代理人递交了“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Notice of Readiness,N/R)以后,经过一定的规定时间后,开始起算。
3、关于止算时间,世界各国习惯上都以货物装完或卸完的时间,作为装卸时间的止算时间。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5 12:37
目录
概述
规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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