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文字
衡(拼音:héng)是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初文始见于西周金文,其本义一般认为是绑在牛角上以防触人的横木,引申为车辕头上的横木,也代指车。又有平、对等之意。以秤称重时,只有两端重量相等,秤杆才能平衡。“衡”由此又引申为称重,又引申为平衡、评定之意。
文字源流
形声兼会意字。金文至楷书字形皆由角、大、行构成。金文字形(图1),中上部为“角”;“角”为兽角的象形,于此特指牛角;中下部为“大”,指人。古时候,人们为了防止牛以尖角顶人伤人,便在牛角上绑一较大的横木。因是绑在牛角上的大横木,所以“衡”字以“角”字和“大”字作形符。外部为“行”,作声符,表示音读。有人认为,古代的“行”字指道路,又引申指“行走”的意思。人在行走时,身体必须保持平直,不能东倒西歪,这样才不至于摔倒。而绑在牛角上的横木,也必须捆绑得平实才能起到防范作用,所以“衡”字用“行”字作声符并会意,又有平、对等之意。
隶书及楷书字形中,“角”字下部作“田”,乃省变之故,构字之意并无不同。《说文》另收录古文“𡙏”(图2)。其上部为“角”之变形。“𡙏”以示牛角触人,当是“衡”的初文。
横木是平放的,秤杆在使用时也是平放的,因此“衡”又有了“秤杆”之义。《汉书·律历志》“衡,平也,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这里的衡就是指秤杆而言的。后来词义扩大了,衡又成为一种称重量的器具的泛称。如“度量衡”。度,是计量长短的器具的总称。量,是测量容积的器具的总称。衡,是称量轻重的器物的总称。合在一起“度量衡”是计量长短、容积、轻重的统称。
详细释义
(参考资料:《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词典》《汉语大字典》)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四】【角部】户庚切(héng)
牛触①,横大木其角。从角从大,行声。《诗》曰②:“设其楅衡。”
𡙏③,古文衡如此。
【注释】①牛触:徐锴《说文解字系传》:“牛好抵触,以木阑制之也。”②《诗》曰:当依段玉裁注作“《周礼》曰”。按:楅、衡同义。见《周礼·地官·封人》。③𡙏:王筠《说文解字句读》:“《玉篇》作𡙉,则篆当作𡙉,从角从大,古文不论反正,衡又加行为声耳。”
说文解字注
“牛触,横大木”注:各本大木下有其角二字。今依《韵会》所据锴本。按许於吿字下曰:牛触,角箸横木所以吿也。是设於角者谓之吿。此云牛触横大木,是阑闲之谓之衡。衡与吿异义。大木断不可施於角,此易明者。《鲁颂》传曰:楅衡,设牛角以楅之也。笺云:楅衡其牛角,为其触觝人也。许说与毛、郑不同。毛、郑谓设於角,许不云设於角也。木部云:楅以木有所畐束也。亦不言角。云大木者,字从大也。古多假衡为横。玉人注曰:衡古文横,假借字也。○郑注《周礼》云:楅设於角,衡设於鼻,如椵状。楅衡为二。许於衡不言楅,於楅不言衡,盖亦二之。
“从角大,行声”注:户庚切。古音在十部。
“《诗》曰:‘设其楅衡’”注:《诗》曰当作《周礼》曰。
康熙字典
【申集下】【行部】 衡;康熙笔画:16;部外笔画:10
古文:𡘻、𡙉
《唐韵》户庚切。《集韵》《韵会》何庚切,并音行。《书·舜典》:同律度量衡。《前汉·律历志》:衡,平也。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荀子·礼论》:衡诚悬矣,则不可欺以轻重。
又《书·舜典》: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传:玑衡,王者正天文之器,可运转者。《汉书》注:衡谓浑天仪也。
又楼殿边栏楯也。《前汉·袁盎传》:百金之子不骑衡。
又勺柄,龙头也。《周礼·冬官·玉人》:大璋、中璋九寸,边璋七寸,衡四寸。
又眉目之闲也。蔡邕《释诲》:扬衡含笑。左思《魏都赋》:盱衡而诰。
又斗之中央也。《前汉·天文志》:衡殷南斗。
又横也。《前汉·刑法志》:合纵连衡。师古曰:战国时,齐楚韩魏燕赵为纵,秦国为衡。秦地形东西横长,故为衡也。
又楅衡,所以楅持牛,使不得抵触也。《周礼·地官》:凡祭祀,饰其牛牲,设其楅衡。
又《小尔雅》:斤十谓之衡,衡有半谓之秤。
又维持冠者曰衡。《左传·桓二年》:衡紞紘綖。
又掌山林者谓之衡。《周礼·天官·太宰》:虞衡作山泽之材。
又阿衡,官名。《书·太甲》:惟嗣王不惠于阿衡。
又地名。《周语》:以诸侯朝于衡雝。注:衡雝,郑地,在今河内。
又山名。《尔雅·释山》:江南衡。注:南岳衡山也。
又水名。《水经注》:衡水东经阜城县故城。
又姓。《通志·氏族略》:伊尹为汤阿衡,子孙因以为氏。一云鲁公子衡之後,以王父字为氏。汉有衡威、衡骠卿。
又与蘅通,杜衡也。司马相如《子虚赋》:其东则有蕙圃、衡兰。
又《集韵》胡盲切。与横通。《诗·齐风》:衡从其亩。疏:衡,古通横。
又《诗·陈风》:衡门之下,可以栖迟。注:衡木为门也。
又《毛诗古音考》:音杭。《小雅》:约軧错衡,八鸾瑲瑲。《史记·自序》:维契作商,爰及成汤,太甲居桐,德盛阿衡。并叶音杭。
《说文》:从角、大,从行。《韵会》:俗作𢖍,非。
广韵
户庚切,平庚匣 ‖行声阳部(héng)
衡,横也。平也。又姓,《风俗通》云:“阿衡伊尹之后。”又云:“衡鲁公字①,后乃氏焉。”
【校释】①衡鲁公字:周校依段氏改作“公衡,鲁公子”。《左传·成公二年》曰:“公衡为质以请盟。”杜预注:“公衡,成公子。”
字形书法
字形对比
书写演示
【规范提示】“大”的末笔捺改点。
【写法】➊“彳”窄,“亍”略窄,中部构件略宽;顶部左、中齐平,“亍”低;中部底部高;“彳”略低,“亍”低。❷“彳”,第二撇与竖相接于横中线。❸中部构件居竖中线部位,“”,在竖中线部位;“田”,框内竖笔在竖中线,末笔横在横中线下侧;“大”,撇笔起笔于竖中线,点收笔略高,为亅(竖钩)留位。❹“亍”,横笔、亅(竖钩)相接于横中线上侧。
书法欣赏
音韵汇集
中上古音
韵书集成
方言音韵
注意:发音用国际音标标注,仅作参考,可能与当地实际发音存在差异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汉语方音字汇》)
参考资料
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汉典.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5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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