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金融商品交易初衷是套期保值,其原理就是通过从事金融期货来分散实物期货承担的价格风险,因而衍生金融交易具有分散风险的作用。它是一种相当复杂的金融交易和投资手段,主要包括:股票、债券的期货、股票的指数期权、期汇、外汇调期、币种调换、可买卖期权、交换选择权、对冲和交换期货等。衍生金融交易的特点是以小搏大,通过运用所交保证金的高度资金杠杆作用(即指为控制一定数量的资源所需的货币数量)来操作大额合约。
所谓
衍生金融工具,是以货币、债券、股票等基本金融工具为基础而创新出来的金融工具,它以另一些金融工具的存在为前提,以这些金融工具为买卖对象,价格也由这些金融工具决定。具体而言,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期货、互换或期权合约,或具有相似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
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日新月异,但法学领域对它的研究却稍嫌单薄。本书以衍生金融交易的国际监管为主线,在分析衍生金融交易的性质、特征等基础上,讨论衍生金融交易和约的国际统一、衍生金融交易监管的国际协调,比较、分析其他国家和地区衍生金融交易监管体制,论述发展和完善我国衍生金融交易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