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权证英文为Derivative Warrant,香港市场人士俗称为「窝轮」。衍生权证是由与上市公司或相关资产发行人没有关系的独立第三者、一般是投资银行所发行。有别于必须为认购证的
股本认股权证,衍生权证可再分为认购证和认沽证两种。根据现行的《上市规则》,衍生权证的最长有效期为5年,但市面上大部分衍生权证的有效期一般相对较短,由6个月至2年不等。衍生权证可与单一或一篮子的股票、某股票指数、货币、商品或期货合约(例如原油期货)挂钩。发行商必须在发行权证时,订明以现金或实物方式交收。然而,与一篮子股票、股票指数及在外地上市的股票挂钩的权证,则只会以现金进行交收。 现时,香港几乎所有衍生权证均是以现金交收。当以实物交收的单一股票衍生认购权证被行权时,发行商会将相关股份给予权证持有人,当中并不涉及如股本认股权证般由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衍生权证持有人与股东的权益不同。衍生权证持有人并非
上市公司股东,故没有投票权,不会收到由上市公司派发的股息与红股。衍生权证具有有效期,到期前持有人必须把衍生权证卖出或
行权,否则到期后则失去价值。相反股东可则可持有股票作
长线投资。
衍生权证一般分为两类:
认购权证以及
认沽权证。
认购权证的持有人有权(但没有责任)在某段期间以预定的价格(即[
行权价],香港称为[
行使价])向发行商购入特定数量的相关资产。相反,
认沽权证持有人有权(但没有责任)在某段期间以预定的价格向发行商出售特定数量的相关资产。在香港,衍生权证持有人利用有关权利购入或出售相关资产的行为称为[行使]内地称为[
行权]。
买入
认购权证的投资者通常看好衍生权证相关资产在有效期内的价格,投资者购入
认购权证后,可选择在衍生权证到期前卖出或持有到到期。
认购权证到期时,如相关资产的价值较衍生
权证行权价为高[价内]该衍生权证便会被自动行权。如衍生权证以
现金结算,投资者会获发给现金款项(现在几乎所有在香港上市的衍生权证均以现金结算)。有关款额等于:
认购权证结算价减
行权价后的正数,再按权益
比率调整后的款项。
认购权证的
结算价为相关资产于权证到期前的五个交易日的平均
收市价。若到期时认购权证的
结算价低于
行使价[价外]有关衍生权证则没有价值。
相反买入
认沽权证的投资者通常看淡相关资产在有效期间太的价值。投资者买入
认沽权证后,可选择到期日前把权证卖出或持有至到期。
认沽权证到期时,如相关资产的价值较衍生
权证行权价低[价内]该权证便会被自动行权。如权证以
现金结算,投资者会获发给现金款项(现几乎所有在香港上市的衍生权证均以现金结算)。有关款项等于:
认沽权证的行权价减相关资产的结算价结算价的正数,再按权益
比率调整后的款项,结算价为相关资产于权证到期日前5个
交易日收市的平均价,相反,权证将不会有任何
剩余价值。
投资者须注意,若相关资产暂停买卖,该衍生权证也会被暂停买卖,直到相关资产恢复买卖为止,另外,为确保,最后的交易有时间进行登记与交收,衍生权证的
最后交易日与到期日之间须有三个交收日,一般而言,交易日也是交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