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相关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政活动互相一致,密切配合的一种重要手段。目的是协调行动,充分发挥
行政组织的职能,提高
行政效率,有利于更好地实现
行政目标。
概念
行政协调:是指调整行政系统内各机构之间、人员之间、行政运行各环节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系统与
行政环境之间的关系,以提高
行政效能,实现行政目标的行为。
行政协调是指
行政组织与外部环境、行政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一致的和谐关系,以提高
行政效率,实现
行政目标的过程。解决政府与社会不适应,政府内部部门职权不清、职权冲突、事权与人事的冲突。
行政领导是平衡术。
行政协调首先指行政机关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协调。这里一般通过转变
政府职能,建立或撤消政府机构,政府职能分化,公民参与与磋商等方式进行。行政反馈等办法。
行政协调也是指政府横向部门之间和层级部门之间的协调。其主要方法是建立部门横向协调组织,明确职权划分,明确划分职权与事权。层级之间的协调主要通过授权、权力委任、行政督导等。
按协调对象不同,行政协调可分为:
行政组织与环境的协调、
行政组织结构协调和行政组织人员协调。
行政协调时行政执行的一个阶段,其目标是让行政系统内各机构之间、人员之间、行政运行各环节之间达到异中求同的效果。
对比区别
行政协调与行政控制是有区别的。行政控制是针对行政活动中计划的实施与计划的标准之间差异或背离现象而采取纠正或克服的行动;行政协调则是强调在各个
行政组织或部门之间的和谐化、合理化,其目的是为了获得一致的关系,进而达成行政目的。就行政协调与
行政沟通的关系来看,行政沟通可以说是行政协调的必要手段,而行政协调则可以看作是行政沟通的结果。可见,行政协调是有其内在的质的规定性的,不能与其它
行政管理职能混为一谈。
内涵
(1)协调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增强行政系统的适应力、创新力。现代
行政系统是一个与外部
行政环境变化及信息要求相关的开放系统,它必须根据外部环境对自身的要求,调整
政府职能体系与行政组织结构,以增强行政系统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
(2)协调内部纵横向的关系,以增强行政系统的协作力、整合力。政府行政系统,为增强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必须协调自身内部的各种纵横向关系,这种“纵横向关系”,既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又包括政府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协调内外部、纵横向的人际关系,增强行政系统的凝聚力、驱动力。由于
行政人员所居职位、所持视角、所具有的
价值取向等不同,必然造成人际关系的矛盾和冲突。因此,必须通过有效的行政协调,消除彼此之间的隔阂、分歧,增强相互之间的理解、信任、支持,从而增强行政系统的凝聚力、驱动力,实现行政运转协调。
背景介绍
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会遇到各种矛盾,需要协调解决,这些矛盾通常表现在:
①社会上各个集团、阶层为了生存和发展,必然产生各种各样的要求,彼此之间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
②一些
国家行政机关为了保障和扩展自己的职权与管辖范围,发展自己的利益,往往发生纠缠不清和互相扯皮的现象而形成相互矛盾;
③行政机关聚集各种人才,常有人有意或无意地过分强调自己所学专业与所做工作的重要性,以至造成矛盾;
④在行政机关中,领导与被领导,政务类与事务类的公务人员之间,有时在职权与责任、工作与待遇、地位与能力、荣誉与贡献等方面出现不协调的现象等。
行政协调的功能就是通过内部调整,合理解决上述各种矛盾。行政领导就是协调者。
类型
(1)以协调的主客体及其内容为标准,可划分为三种:与外部环境的行政协调;内部纵横向的行政协调;内外部、纵横向人际关系的行政协调。
(2)以协调所解决的中心问题及其具有的性质为标准,可划分为四种:以解决与外部环境之间矛盾冲突为中心的适应性行政协调;以解决内部纵横向之间矛盾冲突为中心的结构性行政协调;以解决内部运作过程中各环节之间矛盾冲突为中心的动态性行政协调;以解决内外部、纵横向之间矛盾冲突为中心的沟通性行政协调。
(3)以协调所涉及的管理层次和
管理手段为标准,可划分为七种:高层次协调、中层次协调、基层协调、权责体制协调、规制协调、利益协调与心理协调。
作用
行政协调的主要作用在于解决各部门之间和人员之间所发生的磨擦、矛盾和冲突,保证
决策目标的实现。具体作用表现在
(1)可以使各行政部门和
行政人员在工作上密切配合、和谐一致,避免内耗和互相冲突。
(2)可以促进各行政部门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行政资源,精简和优化办事程序和环节,提高行政效率。
(3)有助于各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树立
整体观念和
全局观念,有利于
公共行政管理活动的有序进行。
(4)行政协调有助于将分散的力量集中起来,从而产生整体的“合力”。
原则
(1)依法协调的原则
(2)统筹兼顾,顾全大局的原则;
(3)求同存异,动态协调的原则;
(4)公正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
措施
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实现行政协调的主要方式有:
① 通过理解有关
行政目标、
行政政策和行政法规,并以此作为共同努力的方向和行动的依据实现协调;
② 通过行政监督实现协调;
③ 通过各种有效的沟通方式,真实地传递各种信息实现协调;
④ 通过行政计划实现协调;
⑤ 通过行政分工实现协调
⑥ 通过各种部际委员会实现协调;
⑦通过有关咨询机构的工作实现协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