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特色型大学,特指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前隶属于国务院某个
部委(比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等)的
行业大学、
行业高校、
行业院校,并具有显著行业办学特色与突出学科群优势的
教学研究型大学,简称“行业特色型大学”。
1998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根据这份意见,对原地质矿产部、机械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冶金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国内贸易部、中国轻工总会、中国纺织总会、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等九个部门所属的93所普通高等学校、72所成人高等学校以及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管理体制进行调整。但还有一部分部门办学的高校因为特殊性,依然归属原部门管理。
它们中的不少高校行业特色鲜明,甚至代表了中国行业权威,“外经贸”、“理工”、“科技”、“工业”等有鲜明时代特色。如
江苏科技大学、
南昌航空大学等。
行业特色型大学是在中国特定历史时期发展形成的一类大学,其特征是具有显著的行业背景、专才型的人才培养理念、相对集中的学科分布等,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的一个重要特色,在服务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历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做出了积极卓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