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基准
2005年1月富时集团及道琼斯指数公司提出的体系
行业分类基准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Benchmark ICB) 由富时集团及道琼斯指数公司于2005年1月合作推出,该体系基于透明管理规则进行管理,所有ICB数据库中的公司及证券按照管理规则进行四级行业类。 行业分类基准为交易及投资决策提供了一个最全面、最有效、最易于使用的行业分类系统。
ICB行业分类标准(Industry Classification Benchmark),与标准普尔(S&P)及摩根斯坦利公司(MSCI)联手推出的全球行业分类系统(GICS),一起并列为全球主流的两大金融市场行业分类标准。
ICB行业分类标准由富时指数公司开发。ICB将宏观经济的整个市场划分为部门(sectors),这一系统包括10个一级产业(industries),然后划分为19个超行业部门(supersectors),进一步划分为41个基本行业部门(sectors),共细分为114个子行业部门(subsectors)。
ICB分类的主要目的是将单个公司归入某个子行业类别,分类的主要依据是该公司“收入的来源”,或者说“它绝大部分的收入来源于哪里”。如果一个公司可以均分为几个不同的部分,FTSE会对其作出最终判断,但企业可以随时对这一归类提出异议。
ICB将市场划分为日益增长的特定类别,这使得投资者可以利用ICB分类,在定义清晰的子行业部门之间比较行业发展趋势。
2006年1月3日,ICB取代了传统的富时指数及道琼斯分类系统,并运用于纳斯达克-OMX集团、纽约-泛欧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意大利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和世界各地的其他股票交易市场。除了证券投资机构(8980)和非证券投资机构(8990)这两个类别之外,所有的其他行业部门也都体现在纽约股票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分类中。
ICB分类在全球金融市场运用广泛,但是与标准普尔的GICS相比,并不是特别普遍。
ICB分类标准表(未列第四级子行业分类)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28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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