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衙小记
郝懿行创作的小说
《蜂衙小记》是清代的一部养蜂专著,作者郝行(1755~1823),字九,号兰皋,山东栖霞人。官至户部主事。长于名物训诂考据之学,是清代著名经学家、训诂学家。撰有《尔雅义疏》、《山海经笺疏》、《竹书纪年校正》以及《燕子春秋》、《记海错》等。
年代
清代的一部养蜂专著
内容
《蜂衙小记》收在《郝氏遗书》(清嘉庆至光绪年间刊刻),有光绪五年(1879)刻本,具体写作年代不可考。该书正文前有一小序:“昔人遇鸟啼花落,欣然有会于心;余萧斋岑寂,闲涉物情,偶然会意,率尔操觚,不堪持赠,聊以自娱,作《蜂衙小记》十五则。”简要地说明了他写作《蜂衙小记》的背景与动机。
序中所提“《蜂衙小记》十五则”,包括:识君臣、坐衙、分族、课蜜、试花、割蜜、相阴阳、知天时、择地利、恶螫人、祝子、逐妇、野蜂、草蜂、杂蜂。全书约1700字,文字简明扼要,类似现在的科学小品。但内容却较充实,涉及有关蜜蜂及养蜂的诸多问题,对今天仍有参考借鉴作用。
蜂喜聚群而居,在“坐衙”一则以封建王朝的君臣关系为喻,描述了蜂群的这种特性:“蜂所居曰衙,色如凝脂,密过莲房,千门万户,累累如贯,亦号蜂房。”蜂衙中有蜂王,“王坐衙则群响应”,朝则“群蜂皆起飞翔户外”,暮则回衙,指明了蜂群是许多蜂组成的既有分工、又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
养蜂首先要选择好场地,注意周围的环境条件。该书“择地利”中提出:“蜂所居必吉地”,即适宜养蜂的场所,使蜂如同进入“乐土”一样,然后才能“定居”。场地宜靠近蜜源植物,地势高爽,开朗,通风,清洁;还强调“凡蜂所居每十余日必为扫除,不则生虫蛊”。这些仍然是现代养蜂所必须注意的。
作者在“试花”一则中写道:“蜂之恋花尤甚于蝶,凡花初开,其中有一点甘露芳馥之气,蜂虽远无不风闻则庚至,蕊未吐乃穴而人,借露濡体,还裹其花,复穴而出,则体尽黄。……尤勤者贪裹不出,至体累垂不能举,足股皆满。”因为蜂采蜜“于花无损”,人们并不厌恶它,乐于“听蜂声满院,与禽声互答”。形象逼真地描绘了蜜蜂采花蜜的生动情景。
收取蜂蜜是养蜂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作者在“割蜜”一则中说:“蜂善偷花,人善盗蜜”,人“盗”蜜的办法是“先用艾火熏之,蜂则避聚一处守其蜜,而不知人已盗之矣”。割蜜还要选择,“善割者”注意不使蜂受伤,’还应“无令其尽”’“必留数停,使足御冬,名曰蜂粮。”如将蜜取尽,蜂群就会冻饿死亡。
评价
《蜂衙小记》作者郝懿行,生活在封建社会末期,由于受时代的局限他的著作中也有一些非科学和封建迷信的内容,如“知天时”中说:“蜂忌老人,如有老人之家蜂乃不蕃”;“祝子”中又说:“蜂,祝而生者也。”即经常祷告蜂群才能繁盛。但综观全书,《蜂衙小记》仍不失为一部较有价值的养蜂专著。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3:34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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