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对
方孝孺创作的散文
《蚊对》是明代文学家方孝孺创作的一篇散文。文章通过童子的议论,运用形象的比喻,把巧取豪夺、贪赃枉法者与暗地里吮吸人血的蚊子作了对比,指出前者比后者更加残酷,更加虚伪,也更加卑鄙无耻。全文文笔犀利,讽刺深刻,说理有力,令人印象深刻。
作品原文
蚊对
天台生困暑1,夜卧絺帷中2,童子持翣飏于前3,适甚,就睡。久之,童子亦睡,投翣倚床,其音如雷。生惊寤,以为风雨且至也,抱膝而坐。
俄而耳旁闻有飞鸣声,如歌如诉,如怨如慕4,拂肱刺肉,扑股噆面5,毛发尽竖,肌肉欲颤。两手交拍,掌湿如汗,引而嗅之,赤血腥然也。大愕,不知所为。蹴童子,呼曰:“吾为物所苦,亟起索烛照!”烛至,絺帷尽张,蚊数千皆集帷旁,见烛乱散,如蚁如蝇,利嘴饫腹6,充赤圆红。生骂童子曰:“此非噆吾血者耶?皆尔不谨,褰帷而放之入!且彼异类也,防之苟至,乌能为人害?”童子拔蒿束之,置火于端,其烟勃郁7,左麾右旋8,绕床数匝,逐蚊出门。复于生曰:“可以寝矣,蚊已去矣!”
生乃拂席将寝,呼天而叹曰:“天胡产此微物而毒人乎?”童子闻之,哑尔笑曰9:“子何待己之太厚,而尤天之太固也10!夫覆载之间11,二气絪缊12,赋形受质,人物是分。大之为犀象,怪之为蛟龙,暴之为虎豹,驯之为麋鹿与庸狨13,羽毛而为禽为兽,裸身而为人为虫,莫不皆有所养。虽巨细修短之不同,然寓形于其中,则一也。自我而观之,则人贵而物贱;自天地而观之,果孰贵而孰贱耶?今人乃自贵其贵,号为长雄;水陆之物,有生之类,莫不高罗而卑网14,山贡而海供,蛙黾莫逃其命15,鸿雁莫匿其踪。其食乎物者,可谓泰矣16,而物独不可食于人耶?兹夕蚊一举喙,即号天而诉之;使物为人所食者,亦皆呼号告于天,则天之罚人,又当何如耶?且物之食于人,人之食于物,异类也,犹可言也。而蚊且犹畏谨恐惧,白昼不敢露其形,瞰人之不见,乘人之困怠,而后有求焉。今有同类者,啜粟而饮汤,同也;畜妻而育子,同也;衣冠仪貌,无不同者。白昼俨然乘其同类之间而陵之17,吮其膏而盬其脑18,使其饿踣于草野19,离流于道路20,呼天之声相接也,而且无恤之者。今子一为蚊所噆,而寝辄不安;闻同类之相噆,而若无闻。岂君子先人后身之道耶?”
天台生于是投枕于地,叩心太息,披衣出户,坐以终夕。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白话译文
天台生因为天气热而难受,晚上躺在细葛做的蚊帐里面,童子手里拿着大扇子在前面挥动,舒服极了,于是就睡着了。过了很久,童子也睡着了,丢掉大扇子,靠在床边,鼾声像打雷一般。天台生惊醒过来,以为快要刮风下雨了,抱着自己的膝盖坐在那里。
不久,耳旁听到飞动鸣叫的声音,像是唱歌、又像是在倾诉,像是充满哀怨、又像是充满思慕;接着就攻击天台生的手臂,刺入到他的肉里面去,扑向他的大腿,咬啮他的脸面,让天台生毛发都竖了起来,肌肉也几乎要颤动。天台生两手用力合拍,掌心湿湿的、好像是汗水,拿来闻闻,竟是鲜血的腥味啊!天台生吓一大跳,不知该怎么办,就用脚踢了踢童子,呼叫他说:“我被小虫咬得难受,赶紧起来找蜡烛照明。”蜡烛来了,蚊帐全都开了,原来有几千只蚊子聚在蚊帐边。蚊子们看到烛火,四散乱飞,好像一群蚂蚁,好像一堆苍蝇,尖尖的嘴巴、饱饱的肚皮,通体涨大变红。天台生骂童子说:“这不正是啮吮我血的东西吗?都是你不谨慎,把蚊帐拉开而放它们进来!况且这些东西是异类,如果好好预防的话,它们又那能害人呢?”童子拔了些蒿草、捆成一卷,就在草端点起火来,烟随着风回旋,童子拿着蒿草左右挥来挥去,绕床好几圈,把蚊子赶到门外去了。童子回报天台生说:“可以好好睡觉了,蚊子都赶走了。”
天台生于是拂拭席子,正要睡觉,忽然呼喊老天而感叹地说:“老天您为什么要生出这种小东西来伤害人呢?”童子听了,哑然失笑地说:“您为什么把自己看得那么重要,又过分又固执地怨恨老天呢!天地之间,阴阳二气相互作用、产生变化,赋予它形体、授给它本质,使人和物得到了区分。大的动物是犀牛、大象,怪异的动物是蛟龙,凶暴的动物是老虎、花豹,驯服的动物是糜鹿、金丝猴;长羽毛的是飞禽、是走兽,裸体无毛的是人、是虫;无不都有供养。虽然有大小长短的不同,然而寄托形体在这天地之间,都是一样的。如果从我们人类的角度来看的话,则会认为人类高贵而动物低贱;如果从天地的角度来看的话,则果真有哪个高贵、哪个低贱呢?我们人类自抬身价,号称是天地间的主宰者;对待水陆间的物体,有生命的种类,没有不在高处设下鸟网、在低处设下渔网,山中贡献、海里供应,蛙、黾都没法逃命,鸿雁也都没法隐藏踪迹;人类所吃的动物,可以说是太多太多了,而动物难道就不可以吃人吗?今晚蚊子动一下嘴巴,您就对老天哀号而加以控诉。假如那些被人类所吃的动物,它们也都向老天哀号控告的话,那么老天要处罚人类,又该怎么办呢?况且动物被人类吃,人类被动物吃,这是不同的种类,还可以说得过去。而且蚊子还对人谨慎畏惧,大白天不敢暴露他们的形迹,躲在看不见的地方来观察人,乘人疲惫松懈的时候,然后才有所谋求啊!现在同样是人类,吃着米粟、喝着热汤,这是相同的啊!养活妻女、教育小孩,这是相同的啊!穿戴容貌,也没有不相同的啊!可是人类却在大白天里公然乘着同类有间隙的时候来欺负他,吮吸他们的脂膏和脑髓,让他们饿倒在草野间,让他们在道路上流离失所,呼天抢地的声音连接不断,也没有人怜悯他们。现在您一被蚊子咬啮,就立即睡不安稳,知道同类相残却好像没听见过一样,这难道是君子先别人后自己的道理吗?”
天台生于是将枕头扔到地上,拍打心窝、发出长叹,披上衣服、走出门口,一直坐到天亮。
创作背景
明初,朱元璋大力惩治贪官污吏,但以种种手段掠夺榨取百姓财物者并不因此绝迹;社会经济有所恢复和发展,而兼并之风重又盛行。作者从儒家“仁政爱民”的观点出发,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为此他写下这篇文章予以讽刺。
作品鉴赏
文学赏析
《蚊对》借童子之口,阐发了“民胞物与”的大道理。作者认为天之生物,虽有巨细修短之不同,天之视物,并无贵贱爱憎的区别。人虽自命为万物的“雄长”,而在天看起来,人和物都是“二气絪缊,赋形受质”于宇内的。互相为养,互相依存,人可以食物,物亦可以食人,天不会因为人之食物而罚人,亦不会因为物之噆人而罚物。这是天的“齐物论”“平等观”。这样的议论,作者无疑是受了佛、老的影响。人则不然,视“异类相残”为“优胜而劣败”。因为人优于物,所以人应为刀俎,物应为鱼肉,于是“高罗而卑网,山贡而海供”,什么禽兽虫鱼,都“莫逃其命”,“莫匿其踪”,似乎它们生来就是供养人的。一旦物出而食人,则是大逆不道。甚至“白昼不敢露其形”的小蚊,“瞰人之不见,乘人之困怠”,小心谨慎地举喙以噆人,就要“号天而诉之”,埋怨上天不该“产此微物而毒人”,这不能够说是平等待物。这是“待己之太厚,而尤天之太固”。且物之噆人,是异类相残,不像人除了极其残酷地对待异类外,即对同是“啜粟而饮汤”,“畜妻而育子”,“衣冠仪貌,无不同”的同类,也是极其残忍的。他们在白昼也乘人之危,夺人之财,使之“饿踣于草野,流离于道路”,甚至“吮其血而盬其脑”,被害者的号呼之声,上干云霄,而人却毫无侧隐之心,毫无是非之辨,这不是“先人后身之道”。从人对异类相残和同类相残的态度来看,说明人是极端自私自利的。然而能够发其隐私,揭其罪恶者,却只有涉世未深的“童子”,阅历愈多、世故愈深的士大夫是不敢正视这样的社会现实的。听了这样的批评以后,能够“叩心太息”,进行深刻的反思的,只有童心未泯的“天台生”,而握大权、居高位的是不愿听到这种声音的。这便是这个政治小品的深层的讽谕意义。
作者借童子之口说出这番大道理,显然属于寓言的性质。其重点在于最后“今有同类者”以下一段,尤其是“今子一为蚊所噆,而寝辄不安;闻同类之相噆,而若无闻”几句,确实是触动人心。文章点到即止,作者自己在思索,也让读者去思索,比单纯再说几句正面的话更好些。
文章在写法上由小事情引起,逐步进展,带到人生的大道理上,无头轻脚重之弊。其写闻蚊、拍蚊、照蚊、逐蚊几节,生动形象,确是妙笔。体裁是散文,而夹有韵文成分。像“如歌如诉,如怨如慕”,“拂肱刺肉,扑股噆面。毛发尽竖,肌肉欲颤;两手交拍,掌湿如汗”,“童子闻之”一段中的“夫覆载之间,二气絪缊,赋形受质,人物是分”,下面的“龙”“狨”“虫”“雄”“供”“踪”,则押韵而兼排偶;以及末尾的“息”、“夕”二韵,颇有点苏东坡《赤壁赋》的韵味。这些都是鉴赏此文时值得注意的。
名家点评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韦凤娟:“本篇通过童子的议论,形象地把人类社会中的剥削者和动物中的蚊子对比,尖锐地指出前者比后者更可恶,更卑鄙无耻。文章写得洒脱自如,文风豪放雄肆。”(《中国古代十大散文家精品全集·集外卷》)
作者简介
方孝孺(1357年—1402年),明初宁海(今浙江宁海县)人,字希直,又字希古,人称正学先生。明太祖洪武年间,曾担任汉中(今陕西汉中市)教授(学官)。明建文帝即位,召他做文学博士。后来燕王(明成祖)起兵入京师(今江苏南京),方孝孺不肯为他起草登基做皇帝的诏书,被杀。著有《逊志斋集》。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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