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银两是“徒有其名,并无实物”,是实银的价值符号,只规定其名称,重量和成色,并按照当地的习惯规定其行用方法,属中央或地方、政府或商民所共认的一种通行标准。是清代银两的一种。
清代的银两有实银和虚银之分。所谓实银即有实物,如前述的各类银锭这一形式。所谓虚银两是“徒有其名,并无实物”,是实银的价值符号,只规定其名称,重量和成色,并按照当地的习惯规定其行用方法,属中央或地方、政府或商民所共认的一种通行
标准银。
明清以来,白银一直是主要通货。清代从顺治元年至宣统三年(1644—1911年)的二百六十八年中,银两始终是国家收支的货币单位。虽然制钱是最广泛的通讯货币,但国家收支仍用银两为计算单位。
清光绪年间(1875一1808年),朝廷设厂制造七钱二分银币为
国币单位,但国家预算,仍然采用银两。不同的是,清政府对制钱的铸造是有统一规定的,而银两的铸造却采取放任的政策。对银两的重量成色都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以致在各个地区的范围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银两流通市场。椐民国初年
中国银行统计,全国各地通用的平砝就有一百七十多种,至于那些区域性的平砝更是不胜计数。这种情况是与中国政治经济统一发展的要求相悖的。一方面,清政府对于钱粮规定于库平银为户部出纳单位,以漕平银为漕折征收的单位,以关平银为海关税收单位,这种规定使得银两本身就难以得到统一。另一方面,某些地区的商品交易的成色、重量上用统一的标准铸造出来。这一矛盾,导致了作为实银价值符号、计算单位的虚银两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