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婚姻
网络上的一种角色扮演
虚拟婚姻又叫数字婚姻,是互联网发展到了一定阶段,网络生活成为人们的一种需求的时候的产物。
定义
虚拟婚姻的表现形式多样。但他们都有同样的特点:网络婚姻与现实生活无关,除了道德良心之外,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这也是网络婚姻的本质。
网络婚姻在大多情况下只被认为是一种游戏。通过亲昵的言语和文字动作,让人得到满足。但是也可能由于双方感情的加深或某方在现实生活中遭遇感情危机而出现性关系现象。但这种性关系都不是为了两人的长久共同生活,而倾向于发展到了肉体的游戏。因此,在心态上仍然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网络婚姻是在网络上的一种角色扮演。角色的定位决定了他们在交流中的言谈举止。
在网络上出现“养男人”、“养女人”网站,通过认养“男人”或“女人”,可以简化认识和深入交往的过程,直接进入到虚拟婚姻中。这种快餐式的游戏也受到许多想在网络上找乐子打发无聊时光的人的欢迎。往往人们只是将对方作为玩物,这样的“虚拟婚姻”由于缺乏感情和共鸣的因素显得联结更脆弱。
由于没有责任约束,出现网上“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是很正常的。但是最常见的情况还是一个人以一种网名和一个伴侣交往,与其他伴侣交往时会更换网名。一般来说,也很少出现在同一个虚拟社区或物理域有两个以上伴侣的情况。这是因为人在同一域里仍然是相对专一的,某一时期真正能达到感情交流的人往往只有一个。人没有精力也没有必要频繁地角色切换,那样太累,对自己的心灵满足也得不到更多的帮助。
虚拟婚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法是**社区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本婚姻法及本婚姻关系只在社区内有效,男女双方所建立
的是社区内 的虚拟婚姻,与现实社会婚姻无关。(以下若未特别声明,婚姻相关均指本社区内)
第三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四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
姻索取财物,违者没 收其全部财产,并入狱一周以上。禁止重
婚。禁止同一人注册两个社区的用户名,自己和自己结婚。
第五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
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 结 婚
第六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 干涉。
第七条 当男女两方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结婚:
(一)双方均是社区的注 册居民;
(二)双方在社区的性别不同;
(三)双方均是单身(包括未婚的和已经离异的);
(四)结婚双方(或其中一方)的社区帐户里有充足绿豆以
支付 其结婚的费用。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同性别的;
(三)自己与自己结婚。
第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社区的婚姻登记处进行
结婚登记,并依照 一定的结婚程序进行。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
登记,发给结婚证。
第十条 登记结婚后,取得结婚证,即确定夫妻关系。届时夫妻双方
的家中将会增开一 条通道。结婚双方个人信息将显示婚姻状况为“已婚”,同时显示配偶昵称。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十一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二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的财产,在婚后仍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各自处理,一方无需为对 方承担债务。
第十六条 夫妻有互相扶持的义务。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者,依实际情况,将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
第二十四条 本法中不完善的地方将会不断作补充修订或由社区政府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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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13 15:41
目录
概述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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