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所蕴(1600-1667),字子展,号行屋,河南孟州人。崇祯元年进士,
贰臣。累官至国子监
司业。福王时,以曾附
李自成,定入从贼案。复降清,授原官,累官礼部左侍郎。为高尔俨所劾,乞休归。工诗文,有《椁庵集》、《澹友轩集》等。
薛所蕴于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考中秀才;
天启七年(1627年)乡试考中举人;次年即崇祯元年(1628年)进士及第,时年29岁。授山西
襄陵县知县。
崇祯六年(1633年),
崇祯帝召见了薛所蕴。见他举止非凡,言行大方,谈吐自如,学识渊博,就任命他为
翰林院检讨,崇祯十六年(1643年)被任命为国子监司业。
顺治元年(1644年)入清后,薛所蕴向清廷提出了许多安定局势、招抚农民起义军、恢复发展文化教育等方面建议。顺治二年(1645年),清政府任命他为
国子监祭酒。薛所蕴奏请皇帝令汉、满文武大臣备选其子弟人国子监读书,并开设
八旗教习,训课
满洲诸生。汉、满文化教育得到恢复和发展。
顺治十一年(1654年),顺治帝任命薛所蕴为礼部左侍郎,顺治十四年(1657年),薛所蕴以原官退休归里。康熙六年(1667年),三月初六日薛所蕴病逝,享年67岁。
康熙皇帝还遣特使携礼品来孟吊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