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伯清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日报社)原党组成员、副总编辑
薛伯清,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湖南临澧人,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曾任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日报社)党组成员、副总编辑(副厅级)兼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人物履历
历任湖南在线网络传播公司副总经理,湖南在线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声在线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华声在线网站编辑委员会主任、《华声》杂志社社长、总编辑,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三湘华声管委会主任兼三湘都市报社社长,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日报发行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日报社)党组成员、社务委员。
人物事件
审查调查
2015年03月26日,据湖南省纪委消息: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日报社)党组成员、社务委员薛伯清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依法双开
2016年6月30日,据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察厅官方网站消息,经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并报经湖南省委批准,决定对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薛伯清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职务升迁送给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业务,谋取非法利益;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非法生育一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他人财物,挪用巨额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参与赌博,赌资巨大等问题,已涉嫌犯罪。
薛伯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薛伯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提起公诉
2016年10月25日,湖南日报社原党组成员、副总编辑兼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薛伯清(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一案,由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薛伯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薛伯清,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薛伯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营利活动,情节严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身为国有公司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出庭受审
2017年1月5日,原任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日报社)党组成员、副总编辑(副厅级)兼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薛伯清。多个渠道向澎湃新闻证实,原任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日报社)党组成员、副总编辑(副厅级)兼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薛伯清,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起诉书显示,薛伯清被检方指控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澎湃新闻统计,薛伯清所涉金额共近2000万元(注:有的是港元和购物卡)。检方冻结薛伯清儿子银行账户存款共计2200万元。
起诉书显示,在审查起诉期间,薛案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因案情重大复杂又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
所获荣誉
“2009中国新媒体十大领军人物”
“2010中国网络新媒体自主创新杰出贡献人物”
“2010年中国报业户外媒体创新奖”
“2010年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
“2011年中国新媒体十大领军人物”
“2011年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经营管理人才”
2013年1月18日,湖南省文化体制改革先进个人奖。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4 13:17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人物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