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责
汉语词语
薄责是一个词语,拼音是bó zé,指轻微的责备或责罚。
解释
1、谓用低标准来要求。
2、指轻微的责备或责罚。
3、指根据文书所列的罪状来诘责审理。
出处
论语·卫灵公》:“躬自厚而薄责於人,则远怨矣。”
①宋·苏轼·《上神宗皇帝书》:“而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
②《明史·徐阶传》:“故圣帝明王,有言必察。即不实,小者置之,大则薄责而容之,以鼓来者。”
③清·蒲松龄·《聊斋志异·金生色》:“俄邻子以执奸自首,既薄责逐释讫;而妇兄马彪素健讼,具词控妹冤。”
①宋·范仲淹·《宋故卫尉少卿分司西京胡公神道铭》序:“公於部中择其挟贵人势力,州县不敢动者一二家,薄责于庭,众皆大惧。”
②明·刘若愚·《酌中志·内府职掌纪略》:“奉旨将掌厂值日内臣贺尧年、监督主事蔡宸恩下狱薄责之。”
参考资料
薄责.汉典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1-03-04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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