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9日凌晨,广东警方出动3000多人的警力对有“毒品村”之称的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开展清缴行动,当天缴获近3吨冰毒,抓捕180多名涉毒犯罪嫌疑人,蔡东家名列其中。
2013年底,蔡东家、蔡广创、蔡昭桂伙同他人贩卖、制造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蔡广创、蔡昭桂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有认罪表现,可从宽处罚。
2016年,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蔡昭桂等二人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蔡昭桂等三人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18年8月7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陆丰市甲西镇博社村原党支部书记
蔡东家等人贩卖、制造毒品一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蔡昭桂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