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菊荪
中国教科文国画研究会副会长等
蓝菊荪,谱名锡嘏,1925年生,重庆江津人。曾经先后任《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中国教科文国画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1979年4月被聘为四川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人物简介
其作品包括《凤姿词》、《连城集》、《诗经国风今译》。值得一提的是,蓝菊荪早年曾师从我国著名学者郭沫若从事《诗经》及诗歌研究,并用白话文写就《诗经国风今释》,为推广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做出了极大贡献,在中国先秦文学研究界享有很高声誉。除了在《诗经》研究颇有心得外,蓝菊荪在诗歌、美术、书法及篆刻等方面都有很深造诣,可谓文化全才。
社会评说
蓝菊荪,四川江津人,一九二八年五月十二日生,谱名锡嘏,书斋名耕石书屋,别署巴蜀布衣,以字行。家贫,四岁寄食外祖。受读四子书,古文辞。其间先后拜同里白屋诗人吴碧柳芳吉先生,嘉定郭鼎堂沫若先生门下,深受影响,新学仅江津中学肄业两年。四一年起历任江津农工银行助理员,江津药王庙小学校长、綦江中学女生部、江津中学、巴县女中、巴县高农国文教师、南林学院、西南美专兼任教授。西南解放,五0年二月为二野政委、重庆军管会主任张际春将军所知遇,卒应西南文教部楚图南、任白戈两部长之邀任该部研究员。
五0年九月受聘西南美专、重华学院、敦义学院教授并兼任重华学院、敦义学院主任秘书。五一年院系调整,派任哈尔滨师院教授中国文学史历代散文选。一九五六年六月中宣部暨国务院专家局会同研究派任中国作协人民文学七级编辑。后又任解放军文艺编辑、参谋部参谋,解放军丛书编辑,为当时的青年作家蓝曼、纪鹏、王汝俊、张文苑、许翰如讲授先秦诗歌及周秦诸子。一九七九年由四川省委书记杜心源和任白戈顾问提名受聘四川省文史馆研究员。
一九五六年在人民文学任职期间,在楚图南、李长路两人的推荐下,以中国作协会员身份百名书法家资格其书法作品选赴日本参加中日首届文化交流。其艺术生涯、文学活动、社会活动颇为传奇,其门下弟子众多。其著述主要有:《红颜泪》、《凤姿词》、《连城集》、《中国新旧文学史稿》、《诗经国风今译》、《楚辞九歌研究》。
四川省文史研究馆、巴蜀诗书画研究会等单位联合主办的蓝菊荪先生文艺活动55周年书法篆刻及手稿和收藏品展览,于3月20日在成都金亚大酒店开幕。有关领导、书画界同好以及社会各界来宾出席开幕式并兴致勃勃地参观了展览。刚届古稀之年的蓝菊荪先生出生于重庆江津,早年曾受业于同里白屋诗人吴芳吉先生门下,后又拜郭沫若先生为师。曾任西南文教部研究室研究员,重华学院、西南美专、哈尔滨师范学院教授,中国作协《人民文学》社文艺六级编辑。1979年被聘任为四川省文史研究馆馆员。蓝菊林先生博学多才,未及而立之年即若有《诗经·国风今译》,并得郭沫若先生首肯。50年代中期,他作为全国88名知名书法家之一,赴日本参加中日首届文化交流展,全部作品总由东京帝国博物馆收藏。他的治印私淑齐白石,刀法苍劲,线条明快,以秦为基;白交接近年派风格,朱文则在吴昌硕、齐白石之间;新奇中不失古雅,老密中更见空灵,刚健中复寓仍娜;气象别具,成绩斐然。此次展览除展出蓝菊森先生书法篆刻作品之外,还首次向公众展示了他多年来精。
关联事件
我省文史研究馆馆员蓝菊荪亲属诉乐山市图书馆返还郭沫若写给蓝菊荪的亲笔书信一案(本报曾报道),在乐山市市中区法院一审开庭。原告蓝菊荪夫人张桂忠和儿子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退还郭沫若给蓝菊荪的亲笔信札原件并书面道歉,此外,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
书信被收藏索回遭到拒绝
1957年,蓝菊荪先生完成了古文《诗经国风研究》的现代文翻译后,写信把这一事件告诉了郭沫若,郭老即写了封回信。没想到几十年后的今天,郭沫若的这封回信手迹,竟成为本案争执的焦点。
原告诉称,2005年10月,蓝菊荪得知乐山市图书馆收藏了郭沫若写给自己的这封回信真迹,即委托夫人和律师与乐山市图书馆交涉,说明此为自家1991年被盗物品。蓝菊荪先生认为乐山市图书馆未征得自己同意,收藏此手迹合法性存在瑕疵,要求后者无条件退还。蓝菊荪先生的要求遭到拒绝。
2007年2月3日,蓝菊荪病逝。今年6月2日,张桂忠相关民事诉讼被法院受理。原告在法庭上称,郭沫若写给蓝菊荪的亲笔信札,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具有专属性,没有任何理由强行占有,必须予以归还。
被告辩称,《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书信作为动产,从第三人处交付给答辩人之时起,答辩人即享有书信的物权。
图书馆收藏利国利民
成都某文化传播经营户沈经民到庭作证,陈述了自己于1997年在成都某古玩市场购得此书信真迹,于2002年将其作为商品转让给乐山市图书馆的事实经过。沈经民对记者坦言,他从事收藏工作多年:“我认为郭沫若是乐山人,乐山市图书馆又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把郭沫若的手迹转让给它收藏,利国利民,天经地义。”
支付再版费遭蓝家人拒绝
据了解,乐山市图书馆曾经表示,愿资助部分老先生的《诗经国风研究》再版费用,并将此书信的仿真复制件精裱装潢后送与其家人,被蓝菊荪老先生家人拒绝。7日下午庭审继续,法院建议原被告双方以调解方式解决此纠纷,双方均表示同意接受调解。至此,双方即未进入辩论程序,开始进入调解程序。5时许,法庭宣布休庭。
附:郭沫若先生1957年2月12日写给学生蓝菊荪的信
“菊荪同志:您的《诗经国风研究》,我已经拜读了。您做了很好的一项工作,我完全赞成出版。国风的翻译,我在前也存过这样的野心,并且也试译过几首,但终于没有完成。今天您完成了这项任务,我的肩头也好像卸下了一副重担……我希望您把雅颂也加以研究吧。那里面也存有好诗……祝您在工作上获得丰收。”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01-30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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