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马铃薯
山西省临汾市蒲县特产
蒲县马铃薯,山西省临汾市蒲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蒲县马铃薯薯块均匀、个大,表皮有粗糙和光滑两类,商品性好。
营养价值
蒲县马铃薯炒食品口感香、脆,蒸后自然脱皮开裂绵、软。检测结果表明:水分含量60—90%之间、淀粉含量≥8.5%、粗纤维≥0.56%、维生素C含量≥26毫克/100克、钾含量≥335毫克/100克。
产地环境
土壤地貌
蒲县土壤类型为地带性含沙质褐土(沙壤土),结构独特,即保水又保墒。土壤中pH值在7.9—8.25之间,有机质含量0.20—0.70%,全氮含量0.030—0.050%,速效氮35—55毫克/千克,全磷0.046—0.062%,速效磷11.0—22.0毫克/千克。速效钾110—200毫克/千克。马铃薯种植区域主要以天然降水为主,年降雨量586毫米,且集中在7、8、9三个月(历年7、8、9月降雨量平均为272毫米左右,且呈逐月减少)。尤其是9月份光照充足、雨量适中,正值马铃薯块茎膨大期,也是雨热同季期;有利于马铃薯生长及薯块膨大。
气候特征
蒲县马铃薯种植区域属于暖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8.7℃,一年中一月份最冷,平均气温-6.7℃,七月份最热,平均气温28.4℃。大于0℃的年积温为3462.5℃,平均日照时数2557.2小时,光照充足,对马铃薯生长极为有利。初霜月为10月份,晚霜月为4月份,年平均无霜期171天。9月份马铃薯成熟期,平均气温15.0℃,海拔高,昼夜温差大,特别是结薯期昼夜温差在20℃以上,有利于营养物质积累、提高品质,为马铃薯生长提供了独特的气候条件。
历史渊源
2005年,蒲县农业资源开发中心、县科学技术协会成立蒲县马铃薯协会,协会成员由马铃薯生产技术人员、马铃薯种植户、马铃薯销售经纪人组成。
2006年,蒲县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马铃需产业化的意》,县财政拿出120万元扶持马铃寨生产。
2012年,蒲县被山西省农业厅确定为全省“一县一业”马铃薯基地县。
生产情况
2011年,蒲县马铃薯种植面积6667公顷,年生产总量45000000吨。
2014年,蒲县马铃薯种植面积6.5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4,商品薯亩均产量由原来的750公斤,提高到1750公斤/亩左右,亩均收入达到1800元以上。
产品荣誉
2011年12月2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蒲县马铃薯”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蒲县马铃薯栽植区位于蒲县县域中西部,海拔在1000米至1500米之间。平均海拔1300米,地理坐标北纬36°20′27″—36°33′33″东经110°51′09″—111°12′03″之间。涉及红道、蒲城、薛关、古县、山中5个乡镇40个行政村,其中:红道乡:(9个村)西坪垣、耳里村、红道村、堡子村、韩店村、百店村、太夫村、古坡村、蒙古村;蒲城镇:(4个村)曹家庄村、碾洼村、荆坡村、桃湾村;古县乡:(8个村)古县村、下刘村、好义村、文城村、盘地村、仁义村、曹村、白村;薛关镇:(12个村)薛关村、井沟村、古驿村、略东村、乔子滩村、劝学村、佛联村、南刘村、刁坪村、布珠村、天泉村、常家湾村;山中乡:(7个村)军地村、山口村、下金定村、枣家河村、川南岭村、白家庄、山中村。
质量技术要求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
①海拔在1300米左右的地势平坦地块。②土壤类型为地带性含沙质褐土(沙壤土)、黄土母质,pH值在7.90—8.25之间且富含钾和有机质、透气性好的地块。③前茬是三年内未种过马铃薯的玉米和豆类作物(秸杆还田)的地块。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以抗旱、耐旱品种优先,选择优质脱毒马铃薯克新一号、大西洋为主。
(3)生产过程管理:
播前准备:整地与施肥,整地要求深耕25—30厘米耙耱整平,以农家肥为主,结合秸杆还田,亩施碳铵100千克、磷肥40千克、尿素15千克,,以上肥力除农家肥撒施外,其它肥料混合条施,同时亩施防地下害虫农药甲拌锌1袋。
催芽与切种:播前10天左右将种薯从库房取出,置于散射光下进行催芽,待催出1厘米左右短壮芽后进行切种,切种要求保留顶芽,切块至少留2个芽,每个切块不少于40克,提倡小整薯播种。
栽培方式:垣面高海拔地区以一作为主,可等行播种,也可宽窄行播种,提倡宽窄行播种,以利于机械收获,5月上旬开始播种,视土壤墒情适时播种。为保证商品薯率,播种密度要求为2800株/亩。
管理:待马铃薯出齐苗后开始中耕培土,整个生育期培土不少于3次,培土高度不低于15厘米(种薯至垄顶)。
植保:严格控制病虫害防治指标,以防为主,尽量少用化学农药,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4)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规定:
蒲县马铃薯成熟期一般在9月下旬到10月中旬(生长期120天左右)。收获分机械收获和人工收获,不论哪种收获方式均要求设法减少破坏薯皮、降低伤残薯率。避免雨天收获而把泥土粘在薯皮上。收获后在避风、避阳光直射条件下凉薯,之后分批销售或入窖。薯窖建设要符合保温、通风相关技术要求,旧薯窖应做好清理消毒工作。
(5)生产记录要求:
蒲县马铃薯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生产记录,记载使用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采收日期等,生产记录保存二年。
蒲县马铃薯产地生态环境符合NY5332-2006《无公害食品 大田作物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生产过程严格执行NY/T5222-2004《无公害食品 马铃薯生产技术规程》。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5221-2005《无公害食品 薯芋类蔬菜》的安全指标,在包装、标识上需符合农业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进入市场的必须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
地域范围内的蒲县马铃薯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蒲县马铃薯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生产和使用标志,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蒲县马铃薯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结合标注形式)。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6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9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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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产品特点
产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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