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银行是辽宁省葫芦岛市的一家地方商业银行,前身是
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成立于2001年9月25日,2009年12月21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更名为葫芦岛银行,2010年3月1日举行了的更名庆典暨揭牌仪式。2010年12月29日,获批筹建沈阳分行,并于2011年5月16日挂牌营业,实现了由地方性银行向区域性银行的转变。
葫芦岛银行总行设有21个职能部门。全行营业网点数量78家,其中葫芦岛本埠63家,沈阳地区12家,营口地区2家,鞍山地区1家。发起设立了兴城长兴、绥中长丰、建昌恒昌3家村镇银行。
2020年8月,葫芦岛银行原党委书记李玉林伙同葫芦岛银行行长李晓东,勾结段某涛(该行股东)、周某龙,以化解该行不良资产为由,虚构资管计划挪用该行资金26亿元,供段某涛挥霍使用。
2024年,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民事裁定书载明,因原党委书记李玉林在葫芦岛银行任职期间“存在违反党的纪律、涉嫌犯罪等情形”,该行诉至法院。银行提出,要求李玉林返还违法违纪期间相应的绩效薪酬共计17.16万元。一审法院于2024年5月驳回葫芦岛银行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