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林业局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议事规划和工作制度;承办机关人事、文秘、档案、会务、信息、保密、督查、信访、保卫、外事、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工作。
内设机构
造林绿化管理科
职责:承担全市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拟订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森林资源管理科
职责: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评估。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林权的有关管理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森林资源及其管理机构;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木材检查站工作。拟订我市林业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的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
职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承担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有关管理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履约的有关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规划财务科
职责: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提出市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出市财政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负责统计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政务公开主管领导:朱恩东
具体维护人员:宋占东 陈曦
参考资料
葫芦岛市林业局机构职能.中国·葫芦岛——政府信息公开.2012-2-17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20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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