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范园,女,汉族,1938年11月生,上海浦东人,大学文化助理研究员,196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年7月南京农学院园艺专业毕业。1983年起任海南行政公署副主任,海南区人民政府负责人,中共海南行政区党委副书记并代理组织部部长。1988年海南建省时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长特别助理,1998年4月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十四次、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三、十四届委员。
1963年7月参加工作。1959年9月至1963年7月在
南京农业学院农学系园艺专业学习。1963年7月至1964年6月新疆建设兵团库尔勒农二师技术员。1964年6月至1969年10月任华南热作两院人事处干事、学生政治辅导员、政治部组织科
干事(其间:1964年9月至1965年7月在澄迈县参加“四清”工作队)。1969年10月至1970年11月下放海南琼中国营乌石农场劳动。1970年11月至1978年5月任华南热作两院教务部会计、秘书、政治部组织科干事。1978年5月至1983年7月任华南热作两院党委维修组织处负责人、副处长。1983年7月至1985年9月任海南行政区公署副主任、人民政府负责人。1985年9月至1988年2月任海南行政区党委副书记、代理组织部长,中央纪委委员。1988年2月至1991年5月任海南省纪委书记。1991年5月至1997年8月任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中央纪委委员。1997年8月至1998年2月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省长特别助理。1998年2月任省长特别助理。1998年4月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十五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