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至2004年就读于
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自2004年起在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任教,2010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构造及属性》,发表于《
贵州社会科学》2013年第5期。
2.《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排除和限制条件》,发表于《
广西社会科学》2012年第2期。
3.《论我国刑事被害人救济的渐进模式及立法设计 》,发表于《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4.《被害人不当行为之界定与差序化类型研究——以暴力犯罪之互动场域为背景》,载《
人民检察》2010年第5期。
5.《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理论根据探究》,载《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6.《论组织领导
传销活动罪——兼解读<刑法修正案(七)>第4条》,载《宁夏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