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敦逸
宋朝官员
董敦逸(1031-1101年),字梦授,江西乐安县牛田流坑村人。先后任工部侍郎、翰林学士兼侍讲,元佑六年(1091)任监察御史。绍圣三年(1096)审“瑶华秘狱”案,申述孟后之冤,被贬为知兴国军。
人物生平
董敦逸,少年时代在父亲严格管教下,刻苦学习,立有大志。曾作名志诗“鱼虾钓得亦零星,徒费偏舟尽日横。正如卷纶垂大饵,只令沧海有长鲸”。宋嘉祐八年(1063)与其兄董乾粹同中进士。初任监隆兴(今南昌)盐仓、临江军(今樟树)都务、象州(今属广西)司法参军、连州(今广西连县)司理参军、调穰县(今河南邓县)知县。
时值提举征调民夫修堤筑坝,董敦逸经调查,这是一项劳民伤财,得不偿失的工程,遂向上报告,解除了十六万民工劳役之苦,使三千六百顷农田免遭淹没,百姓感激不尽。不久,调知弋阳县,遣返宝丰铜矿数百民工回家,免遭铜蚀侵体致死。
接着调任舒州(今安徽潜山)通判、梓州路(今四川三合县)转运判官、淮安(今属江苏)安抚使、南海宽血阝殿院,入朝为史馆集英殿修撰、中书舍人、工部侍郎、翰林学士兼侍讲,未几,出使广西漕务。
元祐六年(1091),被提升为监察御史。时值“党争”甚烈,因弹劾苏轼而被贬为湖北运判,改知临江军。绍圣元年(1094),苏轼、苏辙遭贬,董敦逸调任原职,改工部员外郎,迁殿中侍御史、左司谏、侍御史。此时,董敦逸胡须已白,哲宗称其为“白须御史”。绍圣三年,哲宗命其审理一宗皇宫内部争权案件。
他了解到哲宗不喜孟后,所宠爱妃刘婕妤,有意诬陷孟后。董敦逸出于正义,冒着遭贬丢官的风险,毅然上书恳切陈言,实事求是为孟后申述其冤。哲宗震怒,加上蔡卞、蔡京等从旁诽谤,欲将董敦逸治以重罪,幸得章惇、曾布等为之申辩,得以从轻发落。绍圣四年,借他事将其出知兴国军(今湖北阳新)。孟后因董敦逸秉公剖冤而从轻废贬于瑶华宫,史称“瑶华秘狱”。
元符三年(1100),徽宗立,复召孟后为元祐皇后,尊为隆裕太后。董敦逸加直龙图阁,知荆南(今湖北江陵)。不久召为左谏议大夫,奉命出使辽国,贺辽主生辰。辽主要其行下臣之礼,董敦逸执礼不屈,辽主恼怒将其幽禁,并令其无灯夜读“皇陵碑”。他借助萤光诵熟,第二天背诵如流,辽主以为有神灵相助,不敢加害,反赐貂裘送他回国。
归国后,他极力揭发蔡卞、蔡京等奸党罪行,却被诬以忤旨,降职贬为江州(今九江)知州。后徽宗忆起这位“白须御史”,调回京为户部侍郎,加御史大夫,封长清开国男,食邑三百户。不久,他以年老病弱乞归而终。建中靖国元年(1101)卒,终年70岁。
现存诗作
郁江清彻底,十里郡城南。
明志诗
鱼虾钓得亦零星,徒费偏舟尽日横。正如卷纶垂大饵,只令沧海有长鲸
参考资料
董敦逸.中国乐安.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24 16:23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