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幼娴(1920.09~2011.01),女,曾用名董畹华,四川宜宾人。中国共产党的挚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一届监事,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一至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四、五、六届中央常务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咨议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第五、六届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市第一至四届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常务委员,第六、七、八届副主任委员,第九届名誉副主任委员。丈夫
汪熙,著名历史学家、复旦大学教授。
人物履历
董幼娴,女。1920年出生,四川宜宾人。194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经济系。曾任四川
峨眉县女子中学教员、四川省银行经济研究图书资料课副课长。1944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1945年参与发起组织中国民主建国会。次年赴美国费城彭德山学院学习。1948年回国。建国后,历任上海市财经委员会副科长、市工商局综合科副科长,民建上海市委秘书处副处长、工商研究辅导处副处长、宣教处副处长、组织处处长,民建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副主任委员,民建第一至三届中央委员和第四、五届中央常委。是第七届、第八届全国政协常委。
人物生平
中国共产党的挚友,民主建国会第一届监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一至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四、五、六届中央常务委员,民建中央咨议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第五、六届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市第一至四届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常务委员,第六、七、八届副主任委员,第九届名誉副主任委员董幼娴同志,因病于2011年1月9日13时14分在上海瑞金医院逝世,享年91岁。
2011年1月15日上午,董幼娴的遗体告别仪式在龙华殡仪馆银河厅举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
贾庆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
王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
陈昌智,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
黄孟复,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第一副主席
张榕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民建中央原主席
成思危、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
王光英、全国政协原副主席
孙孚凌、
万国权及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上海市政协办公厅等发来唁电或送花圈。
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第一副主席张榕明,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长杨晓渡参加遗体告别仪式。民建中央副主席、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市委主委周汉民主持告别仪式。
董幼娴,曾用名董畹华,1920年9月出生于四川省宜宾市一个普通职员家庭。自学生时代起,董幼娴同志就崇尚正义,追求进步,初中时曾与同学上街演出反映舍身报国主题的历史剧《棠棣之花》。1938年,董幼娴同志考入四川大学经济系。大学期间,她虽够条件拿助学贷款,但是为了不加入国民党CC派或三青团等组织,她宁愿放弃贷款,依靠在峨嵋县立中学教书的微薄薪金,坚持完成学业。
1943年夏季大学毕业后,董幼娴同志被分配到重庆税务总局工作,但深受进步思想影响的她不愿做一个国民党的税吏,而是进入了四川省银行经济研究处工作,历任研究员、副课长。当时正值抗日战争胜利前夕,在全国人民要求和平、民主,反对内战的爱国热潮中,受时任研究处处长、后来成为民建创始人的
施复亮的影响,她陆续阅读了不少进步书籍,开始参加民主运动,经常随施复亮到各大专院校与进步团体联系,还参加由曹孟君等为主要领导的妇女联谊会等进步群众团体的活动。特别是在施复亮的引领下,她参加了各界上层人士聚会的组织——星期五聚餐会,不仅结识了许多知名人士,还聆听了
周恩来、
董必武、
王若飞等中共领导人作的报告。在星期五聚餐会上,她结识了中共地下党员
罗叔章,并在罗叔章、罗子为介绍下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在罗叔章的关心影响下,董幼娴同志逐渐看清了国民党的反动本质,更坚定了和共产党站在一起的决心。
1945年夏季开始,董幼娴同志参与了酝酿成立民主建国会的活动。1945年12月16日,民主建国会在重庆白象街西南实业大厦召开成立大会,134人参加了发起签名,会议通过了建会的政治纲领、组织原则,选举产生了56位理监事,董幼娴同志就是其中的一位。作为民建第一届理事会最年轻的监事,她亲身经历了“沧白堂事件”和“校场口事件”,在现场勇敢地与国民党特务进行斗争和周旋。由于国民党在重庆镇压民主运动,实行白色恐怖,1946年12月,董幼娴同志离开省银行,远赴美国费城彭德山学院留学。
1948年1月,董幼娴同志和丈夫、复旦大学历史系知名教授汪熙先生学成归国,回到上海。上海解放后,她即到民建上海临时工作委员会工作,并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民建总会干部训练班。1950年,董幼娴同志进入上海财经委员会工作,历任上海市财经委员会综合计划处副科长、市工商局综合科副科长。在此期间,董幼娴同志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心系民建,还兼任民建上海市委秘书处副处长,她积极参与组织民建会员和著名工商业者家属学习党的工商政策,并做了大量稳定社会,安定人心的工作。
1956年,根据组织安排,董幼娴同志调入民建上海市委机关,专职从事党派工作,历任工商改造辅导处副处长、宣传教育处处长。“文革”期间,董幼娴同志被隔离审查,遭到批斗,虽身处逆境,但她从未动摇过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心和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董幼娴同志回到工作岗位。1980年1月,任民建上海市委副秘书长。1984年4月起任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
担任民建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期间,董幼娴同志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她积极拓展民建在高校的组织建设工作;她利用自己在台湾和海外有广泛社会联系的优势,向在台湾和海外的亲友宣传祖国大陆改革开放后取得的各项成就,宣传“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她长期关心民建中央及民建市委妇女委员会的工作,曾担任民建中央妇委会副主任,民建上海市委妇委会主任、顾问等职务,曾被评为上海市“三八”红旗手。
董幼娴同志担任上海市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常委期间,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责,每年都提出一些有分量的提案,如“建议刹住利用公款大吃大喝之风”、“关于重新整编有关法规、法令的建议”、“关于引导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几项建议”、“关于要支持和鼓励为老年人服务的社区组织的建议”等,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和充分肯定。
1997年7月,董幼娴同志离开民建市委领导岗位,受聘担任民建上海九届市委名誉副主委,为民建市委新老领导交替,顺利完成政治交接做出了贡献。1999年6月离休后,她一如既往地关心国家大事,关注民建市委工作。在民建成立55周年、60周年纪念活动中,她不顾年事已高,撰写文章,回顾民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展壮大的历程。她撰写的文章已成为广大民建会员继承和弘扬老一辈优良传统宝贵而生动的学习教材。
董幼娴同志是民主建国会首批会员之一,她的一生是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团结合作的一生,是为民建事业不懈奋斗的一生。她坚持原则、追求真理、追求进步;她光明磊落、爱憎分明、为人正直;她胸怀宽广、淡泊名利、宽厚待人;她严以律己、生活简朴、待人和气。她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献给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她高尚的人格、优秀的品德、感人的风范和对事业的执着精神,将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