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报酬是董事从公司所获得的各种报酬。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法规定,董事报酬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包括:董事因出席董事会议所需的车马费;董事兼任公司高管所领取的薪酬;以认股权方式所获取的激励性额外报酬;签订如金色降落伞等特别协议所获得的特别酬金等。
董事免责是董事履行了诚信义务和勤勉义务,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承担个人责任。美国示范公司法中规定,只要董事的行为是在高级雇员、独立会计师和其他人员的帮助下为公司最高利益而忠诚地进行的,则可在某些情况下免除个人责任。英国、法国等则在公司法中没有规定董事免除责任,但允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由股东会免除董事在某些事务上的个人责任。另外,在德国股份公司中,董事会拥有追究和豁免董事责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