葆真斋集
中国文化出版社出版的书籍
《葆真斋集》是2016年中国文化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贾洪诏、字金门、号子丹,总笺注是王学范、温明。
主要内容
《葆真斋集》的作者贾洪诏(1806-1898),字金门,号子丹。道光二十年(1840)进士。历任云南定远、他郎、河西、南安、元江、昆明等州县,后擢升景东同知、顺宁知府、贵州按察使、云南布政使、云南巡抚。他终于职守,勤政学民,干练有为,政绩显著。他清白自守,廉洁奉公,堪称一代廉吏。
他解组归里后,讲学于郧山学院,设帐收徒,为郧阳培养了一大批人才。他急公好义,凡均州建学校、修堤坝、助宾兴、兴教化之事,无有奔走呼号,率先垂范,捐资捐物,咸底于成。他学识渊博,见多识广,担纲纂修了同治《郧县志》和光绪《绪辑均州志》,为郧阳、均州保存了大量珍贵的历史资料。他勤于思考,笔耕不辍,撰写了数量可观的文记叙论、诗词歌赋、为我们留 下了十分宝贵的文化遗产。
《葆真斋集》六卷,第一卷为作者呈奏给朝廷的奏疏。这些奏疏的内容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因被授于官职而上疏谢恩。二是禀报陈述办理云南东路军务、处置回民动乱的情况和意见。第二卷为作者撰写的公牍。主要包括在云南任职期间向上级衙门和官员报告情况的上书,处理政务、军务的告示、檄文、批示,规范某类事物的章程、条规以及卸职归均州后为兴办学校、兴修江堤、添置祭器乐器、续修州志的请示、启事、条约等。第三卷为家传。主要包括其高祖、曾祖、祖父、父亲、曾祖母、外祖母、母亲的传记、墓碑记,贾氏宗祠的条规、家规和作者在云南任职期间寄给家人的书信。第四卷为文记。主要包括作者阐述自己观点见解的论文,自己为官处理重要事件记述,修建考棚、书院、桥梁、堤堰、城池、庙宇、楼台等的文记。第五卷为文钞。是作者阐发儒家经典著作《论语》、《大学》、《中庸》、《孟子》中文句文意的制宜文章,也就是所谓“八股文”。第六卷为诗赋,收录作者辞赋4篇,诗歌120余首。
《葆真斋集》原书是木刻版。目前只发现一本。本次整理出版增加以下内容。
附录一:诗文补遗
附录二:家族人物传记
这部著作的整理出版,对于深入挖掘历史文化遗产,推进历史文化左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出版背景
十堰市文史研究者王学范同志在进行文献普查时,发现《葆真斋集》(孤本)。2015年,丹江口市文体局把《葆真斋集》作为市级文化发掘抢救项目列入整理出版计划。并组织专家进行笺注。并收集贾洪诏散见于其他文献的诗文和贾洪诏家族有关人员的传记,于2016年正式出版发行。
参考资料
贾洪诏其人其书.十堰日报数字报.2015-08-27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2 13:22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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