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威利
澳门前体育发展局局长
萧威利是澳门前体育发展局局长,1979年起担任公职,在担任体育发展局局长期间曾统筹组织在澳举办2002年“五·二五”中葡足球友谊赛、世界女排大奖赛、世界女子沙滩排球赛、澳门国际马拉松等多项国际性赛事。并在2005至2007年分别以筹委会、组委会主席身份,在澳门接连主办三项大型国际综合性运动会,包括2005年第四届东亚运、2006年第一届葡语运及2007年第二届亚室运,在2006年被中央电视台评选为“2005年度十大体坛风云人物”。2011年5月因为涉嫌滥用职权而被判刑。
个人履历
萧威利,1952年在澳门出生,1979年加入公职,任职于当时新闻旅游司,翌年转入教育文化司。1984年借调综艺馆任副馆长,一年后重返教育司,主要负责体育工作。1987年5月体育总署成立,萧威利获委任为总署发展厅长,1994年晋升副署长,1996年9月擢升署长。1999年回归后,体育总署易名体育发展局,萧续任局长一职。2002年一月,特首委任萧兼任○五东亚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2003年2月,萧专职第四届东亚运组委会董事会主席,中止体发局长一职。
萧威利任体育发展局长期间,统筹组织在澳举办2002年“五·二五”中葡足球友谊赛、世界女排大奖赛、世界女子沙滩排球赛、澳门国际马拉松等多项国际性赛事。2005至2007年,萧威利分别以筹委会、组委会主席身份,在本澳接连主办三项大型国际综合性运动会,包括2005年第四届东亚运、2006年第一届葡语运及2007年第二届亚室运。以至2006年被中央电视台评选为“2005年度十大体坛风云人物”。2007年底萧呈辞体发局长后,以义工身份担任澳门奥委会第一副主席。
萧威利以澳门奥林匹克委员会副主席身份出席过多次国际性会议,并带领澳门体育代表团参加1990年北京、1994年广岛、1998年曼谷及2002年釜山亚运会及前三届东亚运动会。2005年获任亚奥理事会副主席。
获得勋章
2004年6月萧威利获葡国政府颁发体育功绩勋章,2006年再获葡政府颁授体育功绩项链荣誉勋章。
人物事件
滥用职权被判刑
2011年5月4日据香港中通社报道,澳门前体育发展局局长萧威利涉嫌滥用职权一案,澳门中级法院裁定检察院上诉部分得直,萧威利由无罪改判1年徒刑,获准缓刑2年。
案情透露,萧威利在一桑拿卫生间认识女技师潘玉萍,甚为欣赏对方的按摩手艺。但由于潘的客人太多难预约,萧为令潘女随传随到,遂滥用职权,安排当时没有学历及专业资格的潘到体育发展局属下的运动医学中心工作,以获得按摩服务;同时还为第3人安排相关服务。
澳门初级法院合议庭去年10月裁定,萧威利滥用职权聘用人员的指控不成立。之后澳门检察院就此案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中级法院受理此案,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据判词称,萧威利滥权聘用的女按摩师,以包工合同形式于体发局辖下中心内执行运动创伤治疗,是体发局购买她的服务,按规定女按摩师没有公职人员身份;但她事先没有领取任何有关治疗及康复的按摩师执照,对女按摩师本人而言,已代表她在法律上取得不正当利益或不正当好处。萧在明知她不具备专业资格下,仍故意指示下级建议以包工合同形式,让女按摩师在中心服务并亲自批准,足以显示萧明知故犯,故改判他滥用职权罪罪名成立。
法院考虑到萧属初犯、滥用职权的不法行为,没有导致当时在运动创伤治疗中心接受治疗人士的健康受损等,认为谴责萧威利并以监禁作威吓,已可实现处罚目的,故准萧缓刑两年。
个人荣誉
2006年1月,入选2005年度CCTV体坛风云人物。
入选理由:2005年11月,萧威利以及他所领导的团队在东亚运动会组织、竞赛及各方面的工作都非常出色,也非常成功,为举办本届东亚运动会付出了很多努力,强大的凝聚力和良好的工作状态给各参赛代表团留下了深刻印象,大大提升了澳门的国际影响力。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20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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