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子村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石村镇营子村
营子村隶属于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石村镇,位于石村镇西南部,南与广饶镇接壤,西与博兴县店子镇相邻。2005年,耕地32.4公顷,居民63户,223人。明洪武年间张姓由直隶(今河北省)冀州府枣前县迁于新城县(今桓台县)楼子庄,清顺治三年(1646年)又由楼子庄迁于安乐县谋生。当时此地有旧石井数眼,又系古兵营遗址,故取名营子。
古迹
营子村是个闻名遐迩的文化名村。营子遗址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营子遗址位于营子村东南250米处,北贾沟从遗址东部由北向南穿过。遗址附近地貌为黄河冲积平原,海拔高度约27米,1977年文物普查时被发现,同年12月23日省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山东省考古所对遗址进行首次局部发掘。从发掘情况看,文化层堆积厚约1.5~3.5米,有龙山文化、岳石文化、夏商周时期的文化遗存,其中主要是龙山文化遗存。遗迹、遗物十分丰富,有陶器、石器、蚌器、骨器等。采集整理发现龙山文化泥质黑陶杯、罐形鼎、鼎足、鼎口沿,泥质黑陶盆口沿、底、盖等;属于岳石文化的双孔石刀、方孔石器、石斧、石凿、石镰、蚌刀、蚌镰等;夏商周时期的夹砂灰陶绳纹鬲足、鬲口沿,泥质灰陶豆柄、豆盘、罐口、罐底等。遗址出土的石质工具种类繁多,制作工艺精湛,其中方孔石器为鲁北地区所仅见,地方特色浓郁。陶器以红陶为主,制作手法多为轮制,也有部分手制。
营子遗址是一处以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为主要文化类型的古文化遗址,具有较高的历史研究价值和科学价值。现已划定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带。将长径(东北——西南)469米、短径(西北——东南)337米,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的区域化为重点保护区,从重点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为一般保护范围。在保护范围内,除正常耕种外,不准深翻、整平土地、挖沟开渠,不准烧窑、兴修水利等有损遗址的活动。
养殖
营子村是省内著名的狐狸养殖专业村。
改革开放以后,营子村养殖业迅速兴起,村民家家户户养殖狐狸,该村成为全省闻名遐迩的养狐大村,生产的狐狸皮毛畅销全国并出口国外,带来良好经济效益。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01 14:02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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