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租赁是租出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在出租期内仍旧归出租人的一种方式。风险是指由于生产能力的闲置或工艺技术的陈旧所造成的可能损失,以及由于经济情况变动所造成的可能的收入变动; 报酬是指在资产的经济有用年限内,可望出现的有利经营和因固定资产升值或因等值变化可能获得的收益。
营业租赁的特点是: 由于承租人租入的固定资产不是企业的财产,可以不计算折旧,所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可以直接列入费用,也可以通过待摊或预提”方法,按照受益期限或租赁期限分期摊销。租入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应设置备查帐簿进行登 记。在营业租赁方式下,合营企业租入固定资产的帐务处理比较简单。企业定期支付的租金,可以直接记入有关的费用科目处理,借记“制造费用——租赁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